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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西重大交通事故两死一重伤 肇事女子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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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6-02 15:00:22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6月2日讯  2009年5月25日,莱西市发生“5.25”重大交通肇事案,一女子驾驶轻型货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电动车车主和其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

    记者今天上午从莱西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经过现场勘查、取证、鉴定后,于今日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对肇事者李某某(女)批准逮捕。

    驾货车处理后事 路上拐弯撞死人

    2009年5月25日6时50分许

,李某某(女)驾驶轻型货车回老家给已故亲人处理后事,沿莱西市环湖东路由西南向东北行驶至河头店镇北岚村路口处左拐弯时驶入相向车道,与左某某(女)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其子、其侄对行相撞,致左某某和其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侄子受伤。

    事发后,肇事者李某某在现场拨打110报警,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依法进行了现场勘查,当日下午,交警部门动员肇事者预付了部分治疗费和丧葬费。

    货车车主承全责 被批捕

    记者从莱西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了解到,在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连续开展了调查取证、委托检验鉴定、鉴定结论告知等工作,并于2009年5月31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李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通行原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系一方过错,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左某某及其子、侄不承担事故责任。

    5月31日,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2日,莱西市公安局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对肇事者批准逮捕。(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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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莱西市“5.25”重大交通肇事案已调查完毕肇事者被依法提请批捕

    今天(6月2日)上午,莱西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2009年5月25日6时50分许,李某某(女)驾驶轻型货车回老家给已故亲人处理后事,沿莱西市环湖东路由西南向东北行驶至河头店镇北岚村路口处左拐弯时驶入相向车道,与左某某(女)驾驶电动自行车载其子、其侄对行相撞,致左某某和其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侄子受伤。

    事发后,肇事者李某某在现场拨打110报警,莱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抢救伤员,并依法进行了现场勘查,当日下午,交警部门动员肇事者预付了部分治疗费和丧葬费。其间,交警部门还连续开展了调查取证、委托检验鉴定、鉴定结论告知等工作,于2009年5月31日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李某某驾驶机动车未遵守通行原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系一方过错,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左某某及其子、侄不承担事故责任。5月31日,李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6月2日,莱西市公安局依法提请检察机关对肇事者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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