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日讯 2007年的“许霆恶意取款案”曾经名噪一时,备受关注。今天,记者从崂山区检察院了解到,近期青岛发生了一起案件,纵观整个过程,其疯狂提现的犯罪形式和“许霆案”如出一辙…… 在路边偶然捡到信用卡,却发现背后写着密码,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取款,不想这“自带”密码竟是真的,于是疯狂提现,没想到怀揣着万元巨款打算挥霍时,刚请同事吃了次自助餐就被抓获。近日,涉嫌信用卡诈骗 天上掉信用卡 竟“自带”密码 2009年2月清晨,商某在位于青岛市崂山区的蓝海大饭店外面马路上溜达,偶然间在地上捡到了一张银行卡,看见背面写有密码,商某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交通银行的取款机上查了查,这一查不要紧,商某发现密码是真的,随即便取了1000元。 尝到“甜头”的商某,随后又陆续分几次取了24000多元,这些钱被商某放在自己宿舍。3月,商某邀请自己在蓝海大饭店的同事王某吃饭,用这张信用卡刷了91元,不想刚刚挥霍完这第一笔钱,商某就被警方抓获。 据记者了解,信用卡提现都会在银行处留存记录,可警方也正是依据这一要点,迅速甄别出了商某取款的银行地点,并随即“一击命中”。 山寨版“许霆案” 定性会不同 在很多人眼里似乎捡到的东西就是“天上掉下的馅饼”,可以理所当然的据为己有,但据记者了解到,事实上依照我国刑法,明知捡到的是他人信用卡仍然恶意取现或透支均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 崂山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介绍说,这就像当时备受关注的“许霆案”,恶意侵犯他人财产必定构成犯罪,只是定性会有所差异。因此,“天上掉卡莫贪心,密码本是大陷阱,自我约束很重要,道德底线要严守”。(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闫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