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25日)正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对《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第三条进行了修改,以进一步拓宽录入和查询范围。 据了解,修改后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取消了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等五个行业和领域的限制,将行贿犯罪档案录入、查询范围扩大到所有的行业和领域。 现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06年1月开展以来,取得了显著进展。三年来共受理查询57311次,涉及被查询单位60505家,个人48741人。其中有254个单位和224名个人分别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理。 另据了解,最高检决定设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加强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记者赵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