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5月23日讯 为让市民深切了解机动车污染防治方法。市环保局于今天上午,在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老舍社区开展了“环保为民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之“机动车污染防治宣传进社区”活动。现场为市民发放活动现场共发放便民服务卡1000余张,宣传页600张,现场答疑100余条,发放问 活动现场,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负责人现场宣讲了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的基本情况和有关知识,工作人员现场播放了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题片《长缨缚乌龙、真情护蓝天》,并现场发放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宣传材料,市南环保分局、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市环保局宣教中心、中山路街道办事处老舍社区有关领导以及社区居民50余名代表参加活动。市环保局鞠荣辉副局长介绍,青岛市环保局在全市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宣传 “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活动(以下简称“三进”活动),其目的就是根据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各项规定,通过组织全局党员干部深入社区体察民意、了解社情,组织问卷调查,征集社区居民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用实际行动诠释“科学发展、环保为民”主题,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宫艾青处长介绍,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近138万辆,而且正以每天300余辆的速度持续增长,由此带来的空气污染压力越来越大,由于机 动车排放的污染物正处在人的呼吸带附近,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尤其是对抵抗力较弱的老人和儿童影响更为突出。2008年3月1日,《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青岛市环保局、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实行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通告》也同步实行。为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初步统计,我市80% 以上的车主都能按时参加排气检测、及时申领环保标志,尚有部分车主没有及时申领环保标志,自觉防治机动车污染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这次联合开展“环保为民进社区”活 动,旨在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标准制度,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材料,播放专题片,与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讲解排气污染防治政策,解答市民现场提出的咨询,进一步扩大防治机动车污染宣传效应,积极探索以社区为单元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的新路子,促进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向人人参与 、共同防治、高效科学的方向发展。据统计,活动现场共发放便民服务卡1000余张,宣传页600张,现场答疑100余条,发放问卷调查资料80份,收到居民建议意见数10条。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认真研究居民提出的建议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另外,该负责人还特别提示,国家环保部已经转发北京市关于第十五阶段大气污染控制的通告,自2009年5月起,无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进入北京城区;深圳、广州、上海、杭州等城市对进入市区的车辆也提出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的要求,车主一定要按时参加排气定期检测,及时申领环保标志,避免由于疏忽遗忘,没有申领环保标志而给车主外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