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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酒费”?“酒管局”真喝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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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22 15:17:08 扬子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河北省海兴县个体工商户中流传着一个新名词:“罚酒费”。全县凡卖酒的商户,即使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必须上缴给县酒类监督管理局的罚款(5月21日《经济参考报》)。

    不管有无违法违规,统一收取罚款,而且一收就是六年,莫非这个被简称为“酒管局”的部 门官员靠酒太近、沾酒太多,自己先喝高了?

    面对“人见人恨”(地方百姓语)的“罚酒费”,海兴县一些部门和官员也表现得吃惊、称怪,

这就更加让人困惑不懂了:这种被称作“创造性收费”的行为,已经在海兴县持续了六年,已经搞得经营户民怨沸腾,当地有关部门和官员当真不知?那可严重了,“酒管局”如此这般“孜孜不倦”许多年,这么多的钱都到哪儿去了?

    另一个比“罚酒费”更荒唐的事情还要清算——“酒管局”是哪里来的?报上说,海兴县酒类监督管理局是海兴县商务局的二级局,与商务局酒类执法大队是合署办公。县级局再下设二级局已属不多,而专门为管酒而设局,实在闻所未闻。网友戏称该县还应设立“饭管局”、“菜管局”……前些年,某些地方弄出“馒头办”、“西瓜办”等,而今这个“酒管局”有过之而无不及,让人疑心就是一个以罚款养人、养人为罚款的机构。

    《西游记》中,每每悟空费尽心思和气力拿住妖怪,举棍欲“为民除害”时,就有神仙“及时”出面讲情,或是他们的坐骑,或是他们的侍童……显然,“酒管局”也是上面放出来的“害人精”,怕是很快就会有人出来为之喊“棒下留情”吧! (成彪)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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