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发布的2009年第4号审计结果公告披露,河南、甘肃等10省区市财政和有关主管部门违规使用资金26.93亿元,其中用于建房买车5837.4万元。(5月21日《新京报》) 挪用专项资金虽然可怕,更可怕的是这种现象生生不息、屡禁不止。 只要注意观察不难发现,审计署每年对外发布财政资金审计情况公告,都少不了“挪用”二字,都会出现巨额财政资金被挪用的现象。救灾资金敢挪用 国家设立专项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因为某些方面、行业、领域发展严重滞后,存在较大的问题和隐患,需要通过重点支持、建设,来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然而,一些专项资金到了地方,却往往成了“唐僧肉”,被地方政府和部门层层扒皮和截留。 拿支农资金来说,因为我国农业基础还很薄弱,在不少地方农民还没有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如果不加大投入,加强基础建设,一旦遇上灾年,就容易出现各种问题。然而,一些地方和部门无视国家的政策和全局,将支农资金用于建房和买车,“支农”变成了“支官”。 对这种无视财政资金用途、无视法规尊严、无视政令畅通的行为,有关部门必须加以严惩。如果仍然沿用一般违规资金的处理方式,通过简单的整改和调账进行处理,就无法以儆效尤,更无法根治挪用财政资金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社保基金案发生前,虽然社保基金一直被称作“高压线”,但由于在挪用的处理上过于“温和”,导致挪用问题仍然存在。而当上海社保基金案动了真格以后,相关问题的发生就少得多了。 那么,对此次审计出来的挪用问题,能否也动一次真格呢?要知道,这些专项资金挪用案件,不仅关系到专项资金的安全,更关系到农业基础的安全。挪用问题的背后,是很多应该消除的农业安全隐患没有及时消除,是可能导致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经济损失。 农业是国之根基,百姓生存之基础。对农业领域出现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对此次审计署查出的问题,我们不妨顺藤摸瓜,严打严办,给百姓一个满意的说法。 谭浩俊 作者文集(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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