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州开发区规划国土建设局原副局长黄鹏,因涉嫌受贿罪在当地法院受审。此前,从黄鹏家中搜出221万港币、2万美元,其中176万港元来源不明。庭审中,黄鹏称在家里藏钱是他的“个人爱好”。 贪官的“个人爱好”呈现出一个吊诡的特征,那就是把所敛钱物当作 收藏品,希望从中获得一种几近病态的心理满足。其实,对贪官们来说,一不愁穿二不愁吃,同样清楚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其一,是非颠倒,养成敛财“个人爱好”。早几天受审的一位贪官就公开表白,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是受人敬重的表现。为官之人权令智昏,势必阴阳难辨,也就难免将收藏不义之财当作“个人爱好”。其二,心存恐惧,暗生藏赃“个人爱好”。事实上,通过权力疯狂敛财,毕竟存在很大的风险。不少有贪财“个人爱好”的为官之人,将赃款赃物当作收藏品,实际上是慑于反腐形势,迫不得已。这充分暴露出一些人胆大妄为,到处伸手,但又深恐有朝一日落个“被捉”下场的矛盾心理。 黄鹏之流的“个人爱好”告诉我们:反腐大气候已基本形成,像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那样,身穿名牌西服、手戴世界名表,举止异常张扬的贪官,肯定只会越来越少。而“潜伏”下来的贪官或许为人低调,甚至装穷叫苦,其贪财好色的“个人爱好”也会隐藏得更为巧妙,更不易为常人所察觉。这,就要求监管部门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篱笆,切断他们的非法敛财之路,而非案发之后,这才发现某大官人原来有贪得无厌、深藏不露的“个人爱好”!(徐林林) (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