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5月19日讯 东航甘肃分公司13名飞行员辞职一案,经兰州市中院日前二审尘埃落定。13名飞行员一共赔偿约2590万元。令人意外的是,6名副驾驶员每人赔偿数额高于7名机长。 2007年下半年,东航的13名飞行员陆续提出辞职。同年10月,他们陆续向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但仲裁裁决让他们每人承担400余万元的违约赔偿金。就此,13人向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 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13名飞行员与东航解除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每人向东航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20万余元。 2008年10月,13名飞行员(其中一人在一审宣判前撤诉)陆续拿到了一审判决书。2008年10月27日,13名飞行员向兰州市中院提起上诉。 兰州市中院日前终审判决:宋扬等6名副驾驶飞行员每人向东航赔偿210万元,其余7名机长每人向东航赔偿190万,13名飞行员一共赔偿2590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