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使其正确、规范、有效履行职责,切实推进行政监察工作深入发展,李沧区纪委监察局通过建立四项机制,规范特邀监察员工作,实现工作长效化。 一、建立培训机制,提高四种能力 通过对新聘特邀监察员实施岗前培训、召开特邀监察员工作会议、组织特邀监察员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参加相关重要会议等形式,提高特邀监察员四种工作能力。一是培训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 二、规范工作机制,落实四个要求 对特邀监察员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不断增强其工作规范性。一是正确履行职责。特邀监察员工作不是一般性工作检查,也不同于专项督查,更不是专案调查,区纪委监察局通过明确规定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和工作程序对其工作进行准确定位,确保特邀监察员正确履职。二是广泛听取意见。要求特邀监察员要切实深入一线和普通民众之中,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三是客观反映问题。要求特邀监察员要实事求是、有依的据地反映意见和建议,力戒道听途说、主观臆测。四是落实意见整改。要求特邀监察员对所监察事项的整改情况也要跟踪了解,看责任单位是否切实整改,看反映问题的群众是否真正满意,从而推动监察事项的有效整改。 三是树立目标机制,开展“四个一活动” 为使特邀监察员切实履行职责,区纪委监察局以硬性量化指标规定了特邀监察员必须完成的工作。要求每名特邀监察员每季度参加一次以上监督检查活动,每半年提出一项以上工作意见建议、反映一次以上与廉政建设相关的情况、转递一次以上群众信件。 四是建立考评机制,激发“四个作用” 区纪委监察局规定对工作负责、成绩突出的特邀监察员,将给予一定的表扬奖励,但若存在违法违纪、或连续两年不能正常参加特邀监察员工作、或以特邀监察员身份擅自从事与监察工作无关的活动、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的行为,随时予以解聘。以此激励特邀监察员充分发挥好作用。一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多提批评意见。二是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广泛联系群众,及时、全面、准确地反映群众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帮助监察机关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发挥好参谋咨询作用,积极建言献策,促进行政监察机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四是发挥好宣传引导作用,以所从事行业和联系群众的广泛性,积极宣传反腐倡廉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情况,增强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阅读次数:3】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