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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问题官员难道有复出“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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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15 13:51:07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去年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用公款组织旅游的山东省滨州市工商局长邵立勇,近日再度露面,其新身份是威海市工商局长。山东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调任邵立勇不违反规定(5月14日《新京报》)。

    又一位“问题”官员复出了!这应该是一则不算新闻的新闻了。对雨后春笋般“问题”官员的复出现象,公众早已因审美疲劳而麻木了!比如,因SARS事件而被免职的前卫生部长和北京市长;因2003年“12.23”开

县事故而引咎辞职的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因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而问责的官员们;因“黑砖窑”事件被撤职的临汾市洪洞县原副县长王振俊;因“瓮安事件”而被免职的原县委书记;还有因三鹿奶粉事件被行政记大过处分的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他们都复出了……类似事例俯拾皆是,让百姓眼花缭乱。

    从上述可见, 有些官员因各种原因丢了“乌纱帽”,但在“风暴”过后都有着极其类似的复出“路线图”——先是被纪监部门严肃处理,丢掉乌纱帽,往往是级别、工资待遇不便;然后回家沉寂一年半载“避风头”;悄然异地为官,或是易位而官,甚至升官;而且整个复出过程不透明,百姓无法知情等。这,就是各级纪监部门对“问题”官员“严肃处理”的结果。于是笔者纳闷了:“问题”官员必定复出难道是官场“潜规则”?“问题”官员难道有复出“路线图”?否则,为何被“严肃处理”过的官员不复出的寥寥无几;为何“问题”官员复出的“路线图”基本相似呢?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借助这句话归结“问题”官员复出,那就是“问题”官员复出泛滥,于是成了官场“潜规则”,最终走出了一条“光明”的复出“路线图”。有人将“问题”官员复出而引发的社会争议归咎为制度软肋、法制的不健全。这个因素固然存在,但把“问题”官员复出简单归咎为制度设计,也有失偏颇。现代政府是责任政府,政府官员都有明确的任期目标。如果在任期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出现道德失范,甚至是违法违纪行为,政府官员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最起码也应为此承担道义和政治上的责任。也许,上级组织部门“调任邵立勇不违反规定”,但是,他在地震全国哀悼日期间公款旅游,起码有道德瑕疵。按照我国《公务员法》和相关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提拔、使用领导干部,首先、第一位的是要有德。连“官德”都不具备,谈何复出呢?

    一位位“问题”官员纷纷复出,等同于打开了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首先,它为其他引咎辞职者的复出提供了“范例”,起到了“榜样”作用,为即将出现问题的“问题”官员撑腰打气。二是它有可能助长了“跑官”、“卖官”等腐败风气。某些官员的复出的背后,恐怕是藏垢纳污,权力指向的结果。第三,它伤害了公众感情。本来严肃的问责制度,却嬗变成权力导演下的有“问”无“责”复出游戏,百姓怎能不产生被政府忽悠、蒙骗的感觉?政府谈何公信力构建?

    “问题”官员复出,易;但重塑公信力,难!“问题”官员复出,事小,但破坏引咎辞职制度,事大!他们的复出,不是关系个人政治前途的小问题,而是关乎政治是否文明进步的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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