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新闻中心> 半岛网闻> 山东各地 > 正文

男友借钱不还 16岁少女报假案说自己遭遇强奸

1
青岛新闻网 2009-05-11 12:47:21 烟台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水母网5月11日讯(记者 金海善 通讯员 陈艳丽) 5月7日早晨,莱山区16岁的少女于某到盛泉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强奸了。

派出所值班领导看到报案的女孩这么小,觉得事态很严重,立即组织专人对此案展开调查,很快将犯罪嫌疑人田某带回派出所。通过详细询问,办案民警发现此案有许多疑点,与构成强奸案件所具备的要素不符,最终发现只是一场“闹剧”。

原来,于某喜欢滑旱冰,在当地一家旱冰场偶然遇到了田某,19

岁的男青年田某看到于某后主动上来搭讪,两人就这样认识了,很快成为朋友,并经常联系。田某甜言蜜语哄得于某很开心。一次两人出去玩耍,到了晚上,两人就没有回家,而是在当地找了一家旅馆一起过了夜。

后来,田某借了于某200元钱,于某多次追要,可是田某总是搪塞一直不还,于某恼怒之下决定找警察把他抓起来,于是跑到派出所谎报被强奸。

谎报案件应追究法律责任,但是考虑到于某是未成年人,民警仅对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此案看上去很简单,但是却发人深省,警方为此提醒,未成年人思想和观念还不成熟,社会交友需谨慎,行事切忌太冲动,自我保护意识需要增强,莫到吃亏才后悔。同时提醒家长要关心孩子,及时雨了解孩子的思想及动态。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预热 将改写中国经济版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