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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强调: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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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04 14:35:43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曹建明在江苏常州检察机关调研时强调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曹建明检察长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调研。

    本报常州5月3日电(记者卢志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常州市检察机关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年初召开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并发表讲话,强调要在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中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切实加强法律监

督、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大力推进“四化”建设,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基层检察院建设。

    曹建明说,基层检察院不仅是检察工作的基础,也是保障国家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政权巩固的基础。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周永康同志代表党中央作了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基层检察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指出了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新思路新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深刻认识基层检察院工作在整个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永康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努力把基层检察院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曹建明指出,基层检察院建设要坚持科学发展。基层检察院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单位,要按照党中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扣检察职能,突出实践特色,着重在理清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解决自身科学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科学发展的执行力上狠下功夫。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解决基层检察院在执法观念、监督能力、机制体制、队伍素质等多方面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始终把坚持科学发展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毫不松懈地抓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要按照党中央“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尤其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战略部署,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力维护社会持续稳定。同时,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曹建明指出,要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强化法律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职责。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为法律监督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出发,坚持“三个至上”,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坚持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中心,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勇于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存在的不相适应的问题,高度重视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必须坚决防止监督权的滥用,既要解决检察机关监督不作为的问题,又要纠正乱作为的问题;必须正确处理和把握好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关系,既互相分工制约,又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曹建明强调,要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政法机关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做好检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高度重视,把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基层检察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更要创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规范,加强执法管理,注重执法效果,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理性”不仅要求有非常高的法律意识,而且要有强烈的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有很强的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理性地把握和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在具体的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平和”就是要求以平等谦和而不是居高临下的冷漠态度对待人民群众,要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文明”就是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用群众信服的方式执法办案,使人民群众不仅感受到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而且能感受到检察队伍的精良素质。“规范”就是要在完善执法管理上下功夫,细化办案规程,完善业务流程,规范办案环节,力求使每个执法环节都有章可循。

    曹建明强调,要按照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推进“四化”建设。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涵盖了检察院建设的各个方面,是今后包括基层检察院在内的各级检察院建设的方向和载体,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坚持不懈、与时俱进地抓好“四化”建设。要着力抓好执法规范化措施的完善和执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要推动建立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研究机构配置、教育培训、工作考评机制、科技强检、经费保障等问题。高检院和省院都要加强对“四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强化分类指导,帮助基层检察院解决“四化”建设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检察院也要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上下联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四化”建设任务的完成,不断开创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调研期间,曹建明考察了常州市武进区检察院以及该院的前黄乡镇检察室、驻看守所检察室,召开了由常州市各区县检察长参加的调研座谈会。中共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陪同调研。(作者 卢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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