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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安宁镇干部带头离婚 只为拆迁多分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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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5-03 08:54:31 生活新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只为拆迁多分房地?

    日前,在安宁市连然镇(现称连然街道办事处)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些干部突然无故离婚,而一些村民也跟着学了起来,因各方面原因,自然有些村民没能离婚成功。知情的村民称,镇上出现如此多的人离婚,究其原因都是奔着分房和划地重建去的。

    村民:离婚的人很多

    连然镇位于安宁市东南部,是安宁市的城市中心镇。4月30日13时许,记者来到了这里,与10年前的破旧

情景相比,连然镇今日是另一番景象,这里高楼耸立环境优美。也就是在这里,该镇出现了干部带头离婚的现象,尤其在大屯社区居委会出现得比较严重。

    “我们村离婚的可多呢,而且是干部带头离婚。”正在路边打扑克的村民陈某介绍,大屯社区居委会以前叫大屯村,居委会主任舒某在拆迁分房后就离了婚,前居委会主任李某也是在拆迁后离的婚,“他们离婚后,分到了两个户头、三个户头不等。”部分村民称,很多人离婚了,但感情仍然很好,还有不少离婚的人还住在一起。

    村民伍某介绍,村里出现离婚现象的原因,就是为了划地重建和分房,“开始我们还没明白过来,等我们明白过来,就不让离婚了,不然我也要去离婚。”伍某说,村中离婚的有好几十户,都是在拆迁划地分房政策出台后离的婚,“离婚后,以前一家只有一个户头的,立马变成了2个、3个不等的户头。”村民反映,按拆迁政策一个户头不但可以分到单元房,还可以享受132平方米的地皮用来重建住房,“他们分到这个地皮后,转手就可以卖10多万块。”一名村民补充说,也有没离成的和离了婚也没能分到房和地的。

    据村民陈某介绍,目前大屯社区下辖9个自然村,2万余人,每人有田地1亩左右。2004年,为了响应政府号召,依法进行拆迁,按当地出台的土地补偿标准,对每亩土地进行3万元的补偿,“这个补偿包括青苗费、土地款、安家费等。”而对于土坯房、简易房、砖混房,按100至500元不等进行补偿。征地后,拆迁办给予每人25平方米的单元房进行安置。

    相关部门:不清楚原因

    当日15时许,大屯社区居委会主任舒某的办公室大门紧闭,记者敲了数下不见反应后,便来到了舒某对面的居委会小组办公室,一位自称姓颜的工作人员称,舒某开会去了。按颜某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通了舒主任的电话,却不见人接听。当记者问及舒主任是否离婚一事,颜某称这是领导的私事,说记者没必要了解。

    在颜某隔壁的一个办公室,一位女工作人员拿出通信录后称,舒主任已经离婚了,至于其他居委会领导是否已经离婚,她说不方便回答。16时许,记者来到了连然街道办事处(以前的连然镇政府),在办事处2楼为民服务中心的“民政办理”窗口,当记者向一名工作人员问大屯社区居委会主任舒某是否离婚时,她回答称,舒某已经离了婚,是2005年离的。这时,一姓陈的年轻女子连忙过来,打断了女工作人员的话,“这是人家的隐私,你去6楼找档案室的代某。”陈某称。

    在6楼档案室,记者找到了代某,但代某也称是他人隐私拒绝回答。当记者问及大屯社区近年来是否有很多人离婚的现象时,代某毫不隐讳地称,2006年以后离婚的特别多,至于什么原因,他也不清楚。(记者 赵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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