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害女孩在自家墙上写着“囚犯是罪不可(恕)”。 丽水强奸案 19女生受害 北京晨报杭州讯28日,浙江丽水市向媒体通报了“2·13”强奸案(本报昨天报道)情况,丽水市委书记陈荣高、市公安局长陈钟二人均做出批示,要求: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严惩不贷。目前初步确认遭到强奸的碧湖中学女生人数为19人。 丽水市莲都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章金宝在通报会上表 “我女儿被强奸够让我痛心的,但这些孩子对这个事情的麻木更让我感到震惊,事发后有不少女生对这个事情并不忌讳,还当着同学面炫耀这个事情,这让我无法接受。”受害人小菲的母亲对记者说。 新闻评论: 是什么让她们“逆来顺受” 浙江丽水一歌舞厅老板陈伟军,涉嫌强奸多名女初中生,并造成多人堕胎、被传染性病乃至终身不孕,而他的“帮凶”则为一名年仅15岁的初三女生。 又是一起触目惊心的校园性侵犯案件。恶徒的丧尽天良令人发指,而更令人痛心的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只有一名受害女生因不堪凌辱勇敢地向警方报案,其他女生都保持异样的沉默和失语。倘若不是如此,丧尽天良的恶行早已经败露在阳光之下,得到法律的严惩。在类似的案件中几乎都能找到受害女生失语的影子——就在前不久贵州习水发生的嫖宿幼女案中,先后有11名女生被胁迫卖淫,但在事后几乎都选择了“逆来顺受”。 悲剧在越来越多的受害女生的沉默声中雷同地上演。表面上看去,很多受害女生沉沦于金钱的欲望中,放弃了对于权利的自我拯救;而实际上,这是教育缺位造成的恶果——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停留在单一的传授文化层面,忽视学生人格、人性的刚性塑造,导致很多女学生在遭遇外界伤害时无所适从,缺乏起码的勇敢与理性反抗精神,既不知道如何去寻求他人帮助,也不懂得利用法律武器去对抗权益侵犯,还容易被小恩小惠所诱惑,最终就被动地选择了“忍辱负重”。 事发以后,这所中学的校长表示学校已加强了管理,在学校安装了摄像头和红外线探测设备。每天早上学生起床后,就由班主任带队吃早餐,之后上课,直到晚上,班主任到学生寝室点名后才能离开。如此安全管理当然已经非常到位,可在事发之前学校管理者在干什么?我不相信,一所学校中的多名女生“流向社会”,整个受害女生群,形成一个类似“传销”的网络——如此种种,学校难道就能理直气壮地说一点责任没有? 未成年少女侵犯案件频发,我们难以排解这样的震惊和愤怒:校园花朵儿咋这么容易被摧残?带着警思去梳理一起起个案,就不难发现,无耻恶人道德沦丧和所谓社会风气恶化的背后,是越来越清晰可辨的教育内容的僵化和教育责任的缺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