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第十二次会议28日在京召开。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医务人员收受回扣、“红包”和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商业贿赂等重点问题要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曝光。 会议指出,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主线,准确把握中央关于新时期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务院纠风办主任马馼指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开展10年来,从最初打击非法药品集贸市场等专项行动,发展到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在加强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减轻患者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最近出台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指明了方向,明确了思路。我们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密结合,着力解决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马馼指出,当前,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时间紧、任务重。《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对任务进行了分解。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要与“医改”方案相结合,抓住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的环节,有序推进,狠抓落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借“医改”契机,让百姓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与会人员在发言中指出,最近,国务院批准了“医改”方案。下一步,要继续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紧密地结合起来,确保中央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要配合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加强医药价格监管,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要配合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和城镇医保资金的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配合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决不允许在改革的过程中产生新的不正之风,使改革的效果打折扣。 大家一致认为,解决医药卫生领域不正之风的根本途径在于创新,“医改”方案实施后,专项治理必定会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各地区要对医药管理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围绕难点进行深入调研,把握不正之风的特点和成因,开辟治理医药领域不正之风的新途径。 今年1月,国务院纠风办与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政府要建立非营利性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管平台,在今年内全面实行“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9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调整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和成员单位的意见》,增加卫生部为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增加财政部、监察部为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中央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李熙、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财政部副部长王军出席会议并发言。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主持会议。(记者 黄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