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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需要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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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22 13:42:08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年来,社会对媒体监督越来越认可,期望值也越来越大,特别是媒体对贪官污吏的批评监督。事实上,媒体监督即舆论监督,已经同组织监督、社会监督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监督系统,成了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这一两年来,各级政府都纷纷表示,要全力支持舆论监督。

    真的,倒是很少有人提出去监督媒体。

    因此,深圳市最近召开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会议上提出的“社会也要监督媒体”、“

媒体与社会要形成双向监督机制”(4月17日《深圳特区报》),实在令人耳目一新,这是一个很具针对性的重要提法。

    事实上,媒体从来就不是真空。这些年来,问题不断:制造虚假新闻耸人听闻混淆视听者有之,以稿谋私以版面谋私一切向钱看者有之,借手握采访“生杀大权”敲诈勒索胡作非为者有之,甚至在矿难报道之际收取“封口费”而歪曲颠倒事实者有之……可以说,新闻界、媒体界从来就不是绝对净土,相反,和社会各界一样,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也许还可以这样说,因为手握发布新闻影响社会的“舆论大权”,这个领域甚至在某种程度上颇似官场,很易以权谋私,极易导致腐败。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就曝光了一批失实报道,有些假新闻的出笼内幕,实在堪称是黑幕!

    权力易生腐败,不受监督的权力更易导致腐败,当然,还会导致种种不堪之事。传媒界一些人这些年的恶劣表现,为此做了生动注脚。问题是,对于媒体的监督,一直少为人们重视,即使有“纪律”,有“查处”,也往往止于“一事一议”,也往往止于“内部处理”,最多只在媒体上报个最终处理结果。这是很不正常的。现在好了,终于有人喊出“双向监督”口号来了。为什么不呢?社会走到今天,可以说,没有什么特权阶层,人人都要平等,已为社会共识,包括官员,一样如此。为什么唯独媒体例外?媒体,因为手中有传媒“公器”,因为手中有大众传播工具,因为这些传播工具有强大话语权、社会影响力,一句话,有“权”,因此,就有滋生假、丑、恶的土壤,因此,就必须接受监督,这是一个极其简明的道理。

    希望深圳的这个“双向监督机制”立即实施并形成制度,希望深圳的经验能迅速在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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