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办结武夷山市立医院药剂科连续两任的科长陈珍佑、林雄两起受贿案件。
陈珍佑在任武夷山市市立医院药剂科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于2003年中秋至2004年底期间,收受武夷山市武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某送的共计27500元人民币及承包武夷山市武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特药部的王某47000元人民币。林雄在2004年12月至2007年11月任武夷山市
目前,两案均审查终结,并以受贿罪将陈珍佑、林雄提起公诉。
上一篇: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王维工受贿千万获死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