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许,广州海珠区东风村马基大街骏丰时装厂附近,凌女士抱着三个月大的女儿欢欢和丈夫在买菜回家途中,半块红砖从高空飞坠而下,刚好砸中欢欢的头部。欢欢被送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在昨日下午2时40分宣告不治。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飞砖砸中三月女婴 昨日上午12时许,记者赶到省第二人民医院 丈夫罗先生说,昨日上午9时许,他和妻子、女儿去菜市场买菜,回家时走到马基大街骏丰时装厂附近,突然从楼上飞下来大半块红砖,正好砸中欢欢右眼眼角。欢欢顿时被砸得头破血流,右眼凸出,鼻根处凹陷,衣服都被血染红了。 罗先生说,当时他立即报了警。在一位好心车主的帮助下,欢欢被迅速送到了新滘人民医院抢救。 转院抢救无力回天 凌女士告诉记者,上午9时40分,欢欢被送到新滘人民医院,医护人员一见欢欢的伤情,就立即将其转到了省第二人民医院抢救。 但昨日下午2时40分许,罗先生和凌女士还是得到了“欢欢抢救无效死亡”的噩耗。凌女士实在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跪在地上哀求医生“救救我的宝贝”。直至拿到医生出具的死亡通知单,哭到几近昏厥的凌女士口里还念叨着:“欢欢只是睡着了,她没事的。” 据负责抢救的傅医生介绍,欢欢转来时曾一度出现心跳停止、瞳孔放大的情况,后经抢救又恢复了心跳,但仍然因失血过多而昏迷。傅医生说,欢欢系鼻根开放性骨折、颅内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血被吸入肺部又造成窒息,所以最终没能保住生命。 凌女士说,前日他们还打算带欢欢去照相馆拍照留念,但丈夫说手机里的照片也可以冲洗出来,就暂时搁置了此事,“没想到再也没有机会了……”凌女士抱着女儿的血衣嚎啕大哭,“到底是谁害死了我女儿啊?!” 现场调查及民警分析显示 夺命砖头并非自坠 昨日下午1时许,记者在罗先生和其表妹夫的带领下前往事发现场查看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东风小学附近的骏丰时装厂对面。这是一条窄窄的巷子,三面均是四层高的楼房。罗先生指着一段楼道说,这段路是他们回家的必经之路,砖头就是在他们穿过这一段巷子的时候砸下来的。 罗先生认为,砖头应该是人为扔下来的,因为他们当时处在巷道中间,自坠的砖头不可能砸到他们所处的位置。罗先生还说,警方上午过来调查时,他曾听到民警分析称,“如果是楼顶自坠的砖块,砖应该是湿的,因为前晚下过大雨。从肇事砖块是干的来看,人为扔下的可能性更大”。 “飞过磨刀石还扔过剪刀” 事发路段常见高空掷物,当地人见惯不怪 据骏丰时装厂的老板称,这条街经常发生高空坠物事件。“一个月前一辆小轿车停在门口,挡风玻璃就被楼上飞下来的磨刀石砸碎了,”老板说,“平时有人往下面扔垃圾是家常便饭,还有人扔过剪刀呢。” 记者爬上四楼楼顶往下看,发现事发现场三面的楼层基本都是制衣厂厂房。小巷宽约两米,小巷上方的电线和各楼层的窗台上都挂满了垃圾。有一层厂房一边开工制衣,一边有工人在拆卸生锈的窗户,碎玻璃“嗖嗖”地往巷子里掉。在现场调查的民警介绍,这一带是城中村,管理难度大,高空坠物司空见惯。他们接警后已经在三面的楼房里展开调查,目前还没有结果。 律师说法 找不到肇事者所有业主担责 对于此事,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的伍艳萍律师认为,排除报复行为,如果砖块是人为扔下来的,肇事者属于间接故意伤人,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砖块是非人为掉下来的,事发楼层的业主疏于管理,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无法确认是哪一栋楼的砖块,那么附近的三栋楼业主都应承担部分民事责任。伍律师建议,如果死者家属和警方找不到肇事者,死者家属可以将三栋楼的所有业主告上法庭索赔。 相关个案 烟灰缸砸傻董事长 廿二户人家都要赔 2000年5月10日凌晨1时许,重庆市巨汇工程机械租赁公司董事长郭跃步行至学田湾正街65、67号楼下时,被楼上坠下的一个两公斤重的烟灰缸砸中,当场不省人事。后经抢救保住一命,但已形成三级智力障碍并伴有外伤性癫痫病。2002年,郭跃将两栋楼里涉嫌的24户居民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令其中22户居民每户赔偿郭跃8100元。 楼上掉铝棒无人认被砸孕妇状告全楼 2004年4月11日下午5时,广州东圃某住宅小区内,贺先生和太太在小区里散步,走到小区S7栋楼下时,一根“长约1米、直径约2厘米”的铝合金棒子从天而降,刚好砸在贺太太凸起的肚子上。贺太当时怀孕已有31周,幸好贺太太母子情况暂时稳定。事后,贺先生将整栋楼的业主告上法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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