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受惠你我他 青岛新闻网系列报道】 志愿者提醒路人走过街天桥 青岛新闻网4月15日讯 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道路、车辆随意停放、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我市仍时有发生,随着我市再创文明城的第一项重大活动“文明交通安全畅通示范工程”工作的全面展开,记者今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今起将加强在全市12个示范点及50条示范路的交通秩序管理 整治5种行人、8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介绍,按照“创城”示范路的标准要求,主要街道机动车守法率>96%,非机动车守法率>85%,行人守法率>80%,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规范化停车率>85%,交叉路口阻塞率≤2%,车辆在1个交叉路口3个信号周期能够通过。 为此,交警部门将加大警力投入,重点整治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等5种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不避让横过道路行人、转弯的机动车不让直行车辆和行人先行、机动车乱停、机动车乱鸣笛及违反标志标线等8种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除此以外,交警部门还将在示范路上增派交通协警员和交通安全志愿者维护交通秩序,劝阻行人随意横穿道路等不文明行为。 12个示范点 50条示范路公示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12个示范点及50条示范路的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点包括: 12个示范点:青岛火车站、沧口火车站、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青岛长途汽车站、青岛汽车北站、青岛汽车东站、沧口长途汽车站、馆陶路长途汽车站、青岛市公路客运站(含火车站分站、利津路分站、内蒙古路分站)、青岛轮渡站、黄岛轮渡站、薛家岛轮渡站。 50条示范路:香港路、东海路、福州路、南京路、山东路、延安三路、广西路、费县路、四川路、贵州路、太平路、莱阳路、文登路、南海路、正阳关路、银川路、威海路、台东一路、辽宁路、胶州路、内蒙古路、沈阳路、延吉路、辽阳路、哈尔滨路、黑龙江路、杭州路、温州路、人民路、四流路、重庆路、书院路、夏庄路、浮山路、九水路、青山路、振华路、永平路、海尔路、深圳路、正阳路、长城路、明阳路、华城路、黄河东路、江山路、长江路、香江路、井冈山路、崇明岛路。(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周江波 栾心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