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法治频道 > 正文

假冒民警骗他人七万元 惯犯重操旧业再判蹲监

1
青岛新闻网 2009-04-15 08:54:02 青岛财经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本报讯(记者 林红) 假冒公安民警谎称能够帮忙放出被羁押人员,伙同他人骗取7万元后被抓获归案。近日,崂山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郎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不得假释并退赔款6万元(已发还被害人)。

    据了解,郎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并伙同他人冒充公安民警诈骗钱财。去年9月的一天,郎某假冒民警,谎称能够帮忙将因涉嫌犯盗窃罪被羁押的古某的男友放出,并向古某索要7万元。两天后,郎某如愿拿到骗取的7万元,与同伙将赃款分赃挥霍。古某发现被骗后报警,郎某随即落网。今年2月,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郎某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郎某的辩护人称,其系从犯,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加之其身患乙肝不适宜长期服刑且其自愿认罪,能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为,被告人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其诈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罪名成立。关于辩护人所提该系从犯的辩护意见,经查,因该案同案犯尚未到案,不宜区分主从犯,故不予采纳;所提该身患疾病,不宜长期羁押的辩护意见,经查,郎某所患病情不影响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故不予采纳;所提该自愿认罪,积极退赔的辩护意见,理由正当,予以采纳。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山航飞行员辞职案风波落定 成功调解重新执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