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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下发通知 青岛09年肉蛋价格涨幅不超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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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14 06:58:17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年肉蛋价格涨幅不超5%

    我市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控制目标为4% 教育及医疗价格将被密切关注

    2009年内,我市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调控在4%,猪肉价格涨幅调控在5%,鲜蛋价格涨幅调控在5%。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为确保完成价格总水平预期的调控目标,今年我市将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的升幅控制在4%左右,同时,密切关注教育、医疗等行

业收费,完善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保障标准“双联动”机制。

    食品类涨幅不超过6%

    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09年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我市今年的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升幅预期调控目标为4%左右。根据我市具体情况,价格涨幅调控共分为“食品”、“衣着、家庭、娱乐教育文化”、“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居住”、“交通通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六大类,每类的调控目标不尽相同。

    在食品类上,价格涨幅将调控在6%,其中,粮食价格涨幅调控在12%,食用植物油价格涨幅调控在4%,猪肉价格涨幅调控在5%,鲜蛋价格涨幅调控在5%,鲜菜价格涨幅调控在15%,水产品价格涨幅调控在10%;衣着类价格涨幅将调控在4%,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涨幅调控在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涨幅控制在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涨幅调控在2%;居住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其中水电燃料类价格涨幅调控在4%;另外,交通、通讯类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类的价格将尽量保持稳定。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今年我市将着力解决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价格问题。一是规范教育收费。密切关注托幼收费政策调整后的社会反映;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监管;稳定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范高校收费行为、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整顿规范教辅材料价格,减轻群众负担。二是加强医药价费管理。按照国家部署要求,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继续降低部分矛盾突出的药品价格。进一步推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范工作,规范大型医疗设备和新增医疗项目收费行为。三是继续完善物价上涨与提高低保家庭保障标准“双联动”机制。探索向五市城镇和全市农村推进的政策,力争实现联动政策惠及全市。重视价格政策调整中的补贴等相关配套政策,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

    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继续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我市制定了多项保障措施。强化投资消费拉动,加大“三农”、民生和社会事业等政府投入。完善教育、医疗等保障体系基础设施,稳定居民消费预期,增强消费意愿。做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的供需衔接。认真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密切关注生猪价格变动,及时提出应对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政策建议,减缓生猪生产和价格的周期性波动。

    在加强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方面,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储备制度,合理安排“米袋子”、“菜篮子”商品的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物资管理,确保储备物资安全。科学安排“菜篮子”商品节日和淡季投放,及时平抑市场价格。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蔬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成品油、化肥等工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供求和价格走势的监测,一旦发现市场供求和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记者 李晓丽 实习生 隋淼)

    相关信息

    “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又称CPI,是反映城市居民家庭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可以观察和分析消费品的零售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对职工货币工资的影响,作为研究职工生活和确定工资政策的依据。

    在确定CPI时,物价部门统计人员将按规定时间对已确定的商店、市场的商品价格进行调查、登记。各种商品的采价次数是根据该商品价格变动的特点而定的,如鲜活商品价格变动较为频繁、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规定每月采价6次;干菜、干果、烟、酒、茶等放开商品,每月采价3次;日用消费品、服务行业收费等价格相对稳定,每月采价1次。为真实反映居民实际支付的消费价格,在采价时一般不受挂牌价格的限制,而采集居民在商店或农贸市场实际成交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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