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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婆媳殴打谩骂仨民警 脚踢裆部朝脸吐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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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11 16:42:22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一对悍“婆媳”殴打仨民警 李沧法院一审宣判两人以妨害公务罪被单处罚金

    晚报讯 三位民警依法传唤涉嫌打架斗殴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时,他的母亲肖某和女友乔某突然半路杀出,两人对着民警又踢又踹。肖某踢了一位民警的裆部后,还朝着其他民警的脸上吐唾液。期间,陈某趁乱逃脱。日前,这对“悍婆媳”在李沧法院受审,并以妨害公务罪被单处罚金。

    母亲现身“首战”民警

    2008年4月15日,林某、李某等三名民警来到李沧区夏庄路某小区,依法传唤打架斗殴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正当两位民警要将陈某带走时,一位中年妇女突然“杀”出来,并挡在民警面前,这位女士正是陈某的母亲肖某。肖某上前阻拦民警的去路,并对两位民警辱骂殴打。

    女友“助阵”趁机逃脱

    “快跑!”眼见民警要将陈某带到派出所,陈某25岁的女朋友乔某突然出现,并撕扯住一名民警,陈某趁乱逃脱。随后,民警欲带肖某回派出所调查,肖某冷不防朝着民警林某的裆部踢了一脚,并朝另外一名民警李某的脸上吐唾液,对民警们接连踢踹。

    “准婆媳”日前同堂受审

    次日,肖某和乔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看守所“住了”近一个月后,两人被取保候审。据悉,乔某是本市公安系统的一名协警员。据法医鉴定,三位民警的伤势不构成轻微伤。案发后,两人赔偿了三位受伤民警5000元经济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这对“准婆媳”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两人刑事责任。近日,两人在李沧法院受审,两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李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肖某和乔某采取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记者昨日获悉,李沧法院一审宣判,肖某和乔某以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单处罚金5000元。(记者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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