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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服警帽”频现私家车内 希望跟交警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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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10 08:41:05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很多私家车车主在车内摆放警帽,希望能和执法交警“套套关系”。

    前天下午4时,李沧一名交警在东李立交桥下执勤时发现,一辆民用商务车前挡风玻璃后摆放着警帽,执勤民警立即拦下这辆商务车展开调查。“现在有很多私家车主在车内故意摆放仿冒警服、仿冒警帽,希望跟交警拉关系,这根本不顶用。”执法交警称。

    “警服警帽”频现私家车内
    “前两天我一个民警朋友借我的车搬家,这个警帽是他落在我车上的。”商务车司机吱吱唔唔地说,但又说不出这名民警的名字。执法民警告诉记者,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他们在执法过程中经常看到一些私家车挡风玻璃后面放着警帽,副驾驶座位上套着仿冒的警服,后挡风玻璃挂着反光背心。执法民警称,他们没收了警帽,并对车主进行了批评教育。
    “山寨”警用品轻易能买到
    “这种警服外面是防划绸的,里面是棉的,跟真正的‘99式’警服一模一样。”在李村大集附近一家劳保商店,老板拿出“警服”向记者介绍说,这是没有领章和警号的“警服”,一套夏装要160元,单件冬装上衣要140元。“还可以加上肩章,在后面喷上‘交通’或者‘police’这样模棱两可的字,但价钱要加上40元到60元。”老板说,开始他这还卖标有“警察”字样的警服,现在听说违法已经不挂在这了,只有熟人才给订做。
    非法持有警用品要受罚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警察法》对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真警服警械警用标志有处罚规定,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根据公安部下发的《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穿着和佩带与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者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 黄 飞 于 滈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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