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清明节前夕,来自山东海阳市的修泽、丛仁美夫妇悲痛欲绝,再次专程来到临泉县殡仪馆,在哭天抢地中祭奠他们因早孕就诊突然去世的独生女儿修美丽。痛失22岁的亲人本已悲伤至极,让这对父母感到雪上加霜的是,女儿因个体非法行医造成死亡后,作为死者家属既没有得到有关部门的任何说法,也没有得到任何精神和物质上的补偿,以致女儿的尸体滞留在冰冷的殡仪馆里近两年不能安葬。 两年来,修美丽的公公尚云生几乎 孕妇就诊突然死亡 2006年春,时年21岁的山东姑娘修美丽在合肥某酒店打工时,与来自临泉县的尚刚相识相爱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修美丽是独生女儿,修全家包括爷爷、奶奶,伯父、伯母和爸爸、妈妈只有这一个女孩,平时视若掌上明珠。2007年春节,当修美丽把男友尚刚带回老家后,修家提出了愿望,就是希望尚刚做个上门女婿,在山东海阳定居。在征得远在临泉县尚刚父母的同意后,修家为这对年轻人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2007年5月15日,修美丽随丈夫尚刚一起回到临泉探亲。尚家父母见到知书识礼、长相出众的儿媳更是喜欢得合不拢嘴,特别是在得知儿媳已有了近40天的身孕后,婆婆徐士娥更是喜不自胜,每天自己陪儿媳睡,饮食起居照料得非常周到。 5月20日早晨,修美丽妊娠反应加剧,徐士娥亲自去附近李集街上的个体诊所延请医生给儿媳看病。但是,拥有乡村医生资格的诊所医生李东文没有出面,而是让儿子李子学骑摩托车前往诊视。李子学先给修美丽注射了一支针剂,然后又进行输液。输液过程中,患者修美丽表现出极度的不适,公公尚云生又赶紧给李东文打电话求助,李东文仍然没有出面,让儿子李子学再次来到尚家。当天夜间,陪同休息的徐士娥感到儿媳身上渐渐冰凉,立即拉亮灯查看,此刻修美丽已气绝身亡。 尚云生一家在巨大的悲痛之余,认为儿媳的死一定和治疗有关,就连忙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警方很快保护了现场,并通知了县卫生局。 相关部门各执一词 2007年5月21日,临泉县卫生局和土陂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分别到案发现场和李东文的个体诊所调查发现,不仅给修美丽看病的李子学没有取得任何行医资格,而且这个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是过期的。 同年6月22日,受临泉县卫生局委托,阜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尸检报告结论认定,修美丽系左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这份报告虽然没有说明美丽死亡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但由于公安、卫生部门都在调查此事,这让惊悉女儿噩耗连夜赶到临泉的死者父母和尚云生全家在悲痛之余稍感安慰。然而,接下来的事情,让他们两家人始料不及。 临泉县卫生局在依法对李东文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后,于2007年9月3日,在同一天之内分别下发了两个文号并不相连的临卫(2007)167号和176号文件,分别作出“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再次延期的决定”和“关于认定李东文属非法行医的复函”。临泉县卫生局认为,该局已向公安机关出具了复函,认定其为非法行医且致死人命,已涉嫌犯罪,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但是,临泉县公安局并不认可这一说法,分别于2007年9月29日和10月12日分别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和“复议决定书”,其理由分别是“达不到立案条件”和“没有犯罪事实”。 临泉县有关职能部门的做法,让死者亲属在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后,再一次遭遇巨大的伤痛。 停尸700天至今无果 独生女儿异乡丧命,修泽、丛仁美夫妇在痛定思痛之后,与亲家尚云生商量,一定要给修美丽讨要个说法。 2008年4月,有关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报道。临泉县有关方面召集公安、卫生、检察、法院、司法、信访以及土陂乡政府参加的“美丽之死事件协调会”,在听取有关汇报后,责成有关职能部门立即行动,再次介入处理此事。但是,不久,县公安局出具了阜阳市公安局法制部门的相关文件,认为此事不应由公安介入侦查;而县卫生局也出具了阜阳市卫生局的相关复函,认为此事应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09年4月2日上午,临泉县一位县领导向记者详细介绍了事件的协调处理经过。这位县领导还曾建议县法院就此事件立案审理。修美丽的父母也曾从山东聘请两名律师专程来到临泉准备起诉,但至今未能立案。 尚云生极度伤心,他说儿媳修美丽一天不安葬,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道义上,他就一天不得安宁。两年来,他为了此事,几乎变卖光了家产,急白了头。被解剖过的尸体现在还停在县殡仪馆的冰馆里,每个月光冷冻费就高达7200元,修美丽的全家每次来到临泉这个伤心地,都禁不住要寻死觅活,但他四处求告无门,精神几乎面临崩溃。 “以人为本,构建和谐”。但愿在美丽之死事件上,这一理念不会在临泉沦为一句空话。(记者 聂学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