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静雯与女儿的合影 只谈赡养费不谈女儿 除了两栋豪宅的尾款外,贾静雯在婚前还向孙家提出,如果离婚,那么孙家每月要支付她50万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0万元)生活费,但完全没 贾静雯有“不堪的事情”? 刘正中昨天下午发布的声明中还指出:“2006年3月,在静雯搬进浩浩(孙志浩)上海家的一个月后,接了南京的戏《悲伤时候唱首歌》,使他们夫妻在婚姻中第一次闹得不愉快,是因为静雯事前根本没和浩浩谈过要拍戏这件事情,而是在签下合约之后才告知浩浩……静雯在南京拍戏的时候发生了不堪的事情,使得她和浩浩的婚姻产生了裂痕,也闹得彼此都不开心,当时静雯选择要回台北娘家,浩浩同意静雯如果想梧桐妹,可以随时回上海看女儿,静雯却坚持要带梧桐妹回台北。2006年8月,在浩浩上班的时候,静雯带了两名不知名的人士来到家里,把阿姨(保姆)给绑起来,电话线拔掉,抱走了梧桐妹,以假报遗失并重新申请护照/台胞证的方式把女儿带回台湾!当时公安曾到家里,为了求全和爱护家人的考量,浩浩并未把事情搞大。” 【贾静雯服软】 短信回应只提女儿不提钱 昨日在孙家正式对外发出声明两个小时后,贾静雯给记者发来短信,反复强调自己只想当妈妈,绝口不提钱字:“我现在只是个想看孩子的妈妈,从头到尾,都是一样的心,从没攻击对方。只希望见到我的女儿,现在不管是谁,能带我见宝贝,都感激不尽。累了,不愿意多说什么,只愿尽快抱到我的女儿。” 同时,贾静雯干爹、台湾影视圈大哥大、投资拍摄过《至尊红颜》、《倚天屠龙记》以及《大灌篮》等影视作品的吴敦,昨天出来力挺干女儿,表示孙家的说法是无的放矢,并声称贾静雯为孙家曾放弃了约合1000万元到200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