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9日讯 记者今日得知,3月份全市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共收到投诉2189件,属于受理范围的158件。已办结120件,有38件正在办理中。被投诉的相关工作人员已受到不同程度处理。 投诉行政不作 3月份,全市行政效能投诉机构共收到投诉2189件,(含网上投诉和来信64件),属于受理范围的158件。其中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接听电话1573个,网上投诉40件,信件投诉17件,属于受理范围的118件。全市受理的158件投诉已办结120件,有38件正在办理中,经查属实9件,共有11人(次)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其中批评教育4人(次),责令写出书面检查2人(次),通报批评3人(次),扣发奖金1人(次),考核扣分1人(次)。 从受理投诉的性质看,投诉行政不作为或行政效率低下64件,占受理总数的40.5%;投诉工作推诿或敷衍塞责34件,占受理总数的21.5%;投诉工作态度23件,占受理总数的14.6%;投诉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12件,占受理总数的7.6%;投诉不履行告知义务3件,占受理总数的1.9%;投诉不履行公开承诺2件,占受理总数的1.3%;投诉假公济私纵容或庇护不正当竞争1件,占受理总数的0.6%;投诉其他不满意行政行为19件,占受理总数的12%。 具体被投诉人员已受到处理 本月,从受理并查实的投诉看,个别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服务态度不好。四方区嘉兴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处理筒子楼改造问题时,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态度不好,引起群众不满被投诉。 二是行政效率低下、不作为。胶南市规划局在办理一商店户外广告申请时,违反行政许可有关规定,40多天未出具答复意见,也未及时将该局《户外广告联审部门意见》向其他责任部门回复,效率低下,相关责任人员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扣发奖金; 胶州市发改局(原胶州市物价局)接到青岛市物价局下发的有关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通知后,未及时将该通知转发各经营单位,内部科室对接、答复也不到位,致使各经营站仍按照以前标准收费,引发投诉,相关人员被追究责任。 三是工作推诿。即墨市劳动保障局在为群众办理规范补贴调整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缺乏责任心,工作推诿,群众先后5次前去办理都未能拿到补发的规范补贴,相关责任人被全局通报批评。(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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