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疑犯史可隽(中)6日在母亲(右)陪伴下到九龙城法院受审。(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4月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疑似香港艺人不雅照片在网上流传案中,被警方指涉嫌为发布“源头
据控方开案陈词说,艺人陈冠希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6月期间,将手提电脑交到一间计算机公司维修,该计算机储存了涉案照片的部分档案,在计算机公司任职的被告分开数次将那些档案复制至其它计算机和服务器,后来被告到一所家品店进行计算机维修时,向家品店两名女职员展示那些照片,以及复制载有约1300张名人裸照的光盘赠给对方。
任职计算机技术员的23岁被告史可隽,案发时期在位于中环士丹利街地下ELITE MULTI MEDIA LIMITED公司任职3至4年,其职责主要维修个人计算机和苹果类计算机。被告被控三项不诚实地取用计算机罪名,指其目的在于使本人或他人获益,他否认所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