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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媚商”,短利长弊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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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7 13:25:59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日,潍坊市寒亭区下发红头文件,要求干部替开发商卖房,副科级以上干部至少每人卖一套,每月评比通报,完不成扣工资。很多干部苦于卖房无门,怨声载道。

    这个措施,本意在拉动内需,繁荣当地房

地产市场,但这种典型的“媚商”之举,效果适得其反,而且造成后患。

    尽管当前在政绩考核中,增加了文化、社会、民生指标的权重砝码,但财政收入、投资等经济指标,还是最为重要的。有的地方甚至提出“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这样片面的指导方针。

    在这样的压力下,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提出“安商、富商、亲商”,为客商提供满意的政策、金融、工商注册“一条龙”服务,比拼效率,营造良好的政务、市场环境。应该说,和以往的乱检查、乱收费、乱评比“三乱”相比,这是一种进步。

    但真理前进一步就是谬论。有的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忘记了自己公共服务、监管角色,完全站到企业立场,大包大揽不说,甚至提供诸多“特权”,给予“子女中考加分”、挂特权车号、给予一定政治级别等“超公民”待遇;企业产品滞销,政府下发红头文件“包销”;有的地方,对投资者“有求必应”,不惜侵犯群众利益,提供违背政策的“零地价”、“免税收” ……

    安商,富商,不等于媚商。政府媚商,短利而长弊,后患无穷。

    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增长,而社会生产相对落后,这仍是目前的主要矛盾。经济建设仍然是当前的一项中心任务,政府发展经济,天经地义,但决不可越俎代庖,出现角色越位、错位之举。

    在市场经济轨道上,政府承担着提供教育、医疗、就业岗位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角色;对经济的管理侧重于运用杠杆进行宏观调控。而在实际运行中,规划、调控、引导、监管等政府职能却过于弱小,对重复建设、低标准建设,造假制假等短期行为,行业垄断等现象缺乏有力监督制约。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尊重市场经济规律这只“无形的手”,习惯于用经济手段甚至行政手段干预具体的企业行为。不少地方政府热衷于直接管钱,管物,许多地方领导热衷于包企业、包项目,本来该企业做的事情,都揽了下来,美名其曰“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工作效率”。

    一些地方政府频频做出的“媚商”之举,市场稍有风吹草动,就动用公共权力,调配公共行政资源为某个企业、行业牟利,既是教练员,又当运动员,不但损害了政府形象,丧失政府的公信力,也违背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法则。

    “媚商”之举,“自觉”地将政府立场和企业、企业家站在一起,将政府财政收入和某个行业、企业兴衰绑在一起,长期下去,人们有理由相信,必然会产生“护犊子”式的地方保护主义,又怎么能够行使监督和管理职能?

    各地不妨对照自查:哪些政策确实是安商富商的好举措,哪些做法又是短利长弊的媚商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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