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报全文检索    版式检索 法治频道 > 正文

因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 一小区业主被告上法庭

1
青岛新闻网 2009-04-07 07:31:22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小区内,工作人员正在清理垃圾箱。

    本报青岛4月6日讯 30多名业主一起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抵制物业。由于拖欠物业费的时间太长,近日,紫荆苑小区的业主由先生被物业告上了法庭。

    紫荆苑小区的业主由先生因拖欠奥森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物业费和二次供水水费被小区的物业告上了法庭。物业公司要求由先生支付拖欠的物业费1700余元,二次供水水费900元之外,向物业公司支付两项费用的滞纳金,合计2600元。

    庭审中,对于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说法,物业公司的代表律师提供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但业主们对此合同并不认可。被告由先生的委托人孙先生拿出了一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复印件,辩称:物业公司送到法院的合同明明是没有盖章、签名的,但物业公司的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供的“新”合同却签名、印章一个都不少。业主由先生的委托人孙律师当即表示,要求对这份合同进行鉴定,法官宣布本案择日再审。

    记者在紫荆苑小区里了解了一些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看法。“我们小区的物业还不错,打扫卫生,组织开会都算及时,小区多数业主都觉得不错呀。”李老先生说。随后,记者又在小区采访了多位业主,有不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工作表示了肯定。业主孙先生表示,可能只是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不满意而已,“物业已经该做的都做了,我们也挑不出什么大毛病来。”

    紫荆苑小区物业的潘经理介绍,目前,小区内有30多名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累计费用多达七八万元,物业本想与业主协商解决,但很多业主都不配合,无奈之下才会把业主告上法庭。据悉,物业公司还将继续与拒交物业费的业主们进行再次协商解决。“上法庭解决毕竟会伤感情,我们还是会尽力与业主们好好谈这个问题的。”潘经理说。(记者 张潇元 任磊磊)

页面功能  [ 评论 ][新闻爆料][ 小字][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上一篇:顺产男婴被拉成脑瘫胳膊骨折 医院赔偿3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