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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书记:反腐败是政绩,预防腐败也是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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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3 13:44:38 人民网-观点频道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近日,辽宁省委常委、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在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说,“慕马大案”过去10年了,沈阳大案要案仍时有发生。对一个地区而言,查处一两起大案要案,不可能获得“终生免疫”,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是

政绩,有效预防腐败案件也是政绩。(人民日报2009年4月2日)

    这样的政绩观,才是真正的反腐倡廉观,才是真正抓住了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抓多少贪官不是本事,培育多少清官才是真正的本事。

    近些年来,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下,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一些高官纷纷落马,一些大案要案纷纷得到查处。在人们大为感叹党的反腐败力度的时候,也不得不感慨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考验,甚至滋生出更多的灰心丧气。特别是一些窝案的发生,以及同一地方“前腐后继”的出现,更是让人对于反腐败斗争丧失了信心。

    前不久,安徽十八个县委书记相继落马,湖北省近年的腐败案件中,有44%左右是一把手腐败,交通、房产、建设等领域的腐败现象是屡禁不止,已经形成了非常严重的潜规则。尽管在国家的重压之下,不少贪官纷纷落马,然而却不可避免地动摇了人们对于干部的信心。无官不贪、大官大贪、小官也大贪的思想在老百姓心中已然形成定势。

    在这种情形下,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了建立预防腐败体系的重大战略,预防腐败局的成立,一系列制度反腐败措施的相继推行,正在象既定目标迈进。毕竟有效的预防腐败,才是真正赢得民心之举,才是真正保护干部之举,所谓的惩治腐败也只是一种手段,一种预防腐败的方式而已,而且是治标的方式,而非治本。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当前,有两个问题仍然没有解决:一是权力集中的问题,也就是大权独揽的问题;二是监督机制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监督。这两个问题不能解决,有效预防腐败就注定相当之难。

    前段时间,人们高度关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问题,正是反映了这种预期。如何在预防腐败体制机制上有重大突破,这恐怕不仅仅只是一个地方的政绩,更重要是利党利国利民的大政绩。关于这样的政绩,也绝不是几句话可以解决的,必须要在制度上扎扎实实改革创新,真正能够有所作为,而绝不是那种作秀的预防措施。我们期待,这样的政绩,能够在全国各地普遍开花结果。

    检验这样的政绩,那就是看这个地方的干群关系如何?看这个地方的科学发展如何?就是要老百姓作出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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