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3日讯 记者今天从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青岛市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和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申领办理全部恢复正常工作时间。市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检测工作时间由3月份的周一至周日早8:00至
而临时在李沧、城阳、崂山三区增设的3个环保标志换发点将停止受理环保分类合格标志补办业务。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安全技术检验同步
车辆注册地在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以下简称市内七区)的车主,可就近选择市内七区任意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站参加排气检测;车辆注册地在五个县级市的车主,请到车辆注册地所在市的检测站参加排气检测。参加排气检测时,请车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恢复正常工作时间
自2009年4月3日起,市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检测工作时间由3月份的周一至周日早8:00至晚20:00连续检测,恢复到每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01:30至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可以事先预约
为方便私家车主参加排气定期检测,环保局实行双休日预约服务制度,有双休日检车需求的车主,可登录市环保局碧海蓝天网站在为您服务-机动车排气检测预约栏目()进行预约,到约定的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进行检测。对3.5吨以上的大型车辆实行预约登门服务制度,车辆单位可以事先到环保局机动车监控中心递交预约申请,由监控中心统一安排登门检测服务。
两类车辆不需参加2009年度排气检测
青岛市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委发布的《关于青岛市2009年度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的通告》的明确要求,一是已经取得机动车环保分类合格标志,且有效期为2010年1月1日以后的车辆;二是2009年1月1日起注册登记(新挂牌)的车辆。
环保标志申领办理地点和时间有调整
自2009年4月3日起,临时在李沧、城阳、崂山三区增设的3个环保标志换发点将停止受理环保分类合格标志补办业务。需要换领合格标志的车主可以直接到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环保标志申领处(市南区京山路15号)办理。申领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至12:00,下午01:30至05:30。详情可拨打电话0532-82871109咨询。(记者 朱颖 通讯员 孙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