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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为泄愤在街头捅伤11岁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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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2 10:30:05 人民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核心提示:3月26日,广东韶关步行街上,一女子突然掏出尖刀捅向一名年仅11岁的小学生,孩子身负重伤后竟然没有呼救,直到徒步行走了约400米后不支倒地。嫌犯是一名酷爱逛服装店的23岁青年女子,作案原因是因为在试衣服时与店员发生口角而故意伤人泄愤。

打扮时尚的犯罪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打扮时尚的犯罪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韶关市最繁华的步行街上,一女子突然掏出尖刀对着一名年仅11岁的小学生胸前捅去,路人竟未发现。孩子身负重伤后竟然没有呼救,直到徒步行走了约400米后不支倒地。韶关市浈江警方昨日向记者通报,震惊韶城的该起恶性伤害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是一名酷爱逛服装店的23岁青年女子,作案原因竟然是因为在时装店试衣服时与店员发生口角而故意伤人泄愤。

    少女放学路上遇刺

    3月26日17时22分,正值下班高峰,韶关市步行街上热闹非凡。和平小学五年级女学生小玲(化名)与一名女同学一道回家。当途经步行街时,迎面而来的一名女子突然抽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尖刀,一把抓住小玲,凶狠地朝其胸口就是一刀。然后她还非常镇定地抽出尖刀收好,消失于拥挤的人流中。

    突遭横祸,小玲只是轻微地叫唤了一声,然后就紧紧捂住伤口靠在了同学身上,强行走了约400多米后晕倒在街头。周围的群众这才发现了血案。

    当地警方勘察现场后发现,案发地某银行的监控视频摄像头可能拍摄到了嫌疑人的相貌。结果民警在视频中发现了“熟人”——黄某,该人经常在韶关市最热闹的步行街、风度名城等购物场所的服装店出现并发生过纠纷。

    多次因“试衣服”发生纠纷

    3月28日13时,民警在园前路某快餐店中将正在吃饭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经审问,犯罪嫌疑人是一名没有身份证、无职业、无固定住所的“三无人员”。她自称22岁,山东省淄博市人。她如实向警方交代了刺伤孩子的经过。

    令审讯民警大吃一惊的是,黄某交代的作案动机竟是一件小事。据其供述,她当天在步行街闲逛时,认为几间服装档口的售货员对她的态度都非常不好,在其中一间商店试衣时还与店员发生了口角。这令她非常愤怒,从服装店中出来后,为了排解怒气,她便抽出早前买好的水果刀,将迎面走来的一名小学生抓住捅了一刀。

    据民警介绍,黄某曾被派出所多次处理过。不久前,她在风度名城某高级服装店因为试衣服与店员发生纠纷后,她竟然掏出刀片将该店最贵的十几件衣服全部划破。

    目前,黄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而受害少女经抢救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作者 记者 卜瑜 通讯员 邬义忠 郑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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