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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完成交通违法系统调试 天价滞纳金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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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14:39:43 齐鲁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从今天起,交通违章罚单滞纳金告别“天价”时代(资料片 刘爽 摄)

    齐鲁晚报青岛3月31日讯 4月1日起,青岛市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所开罚单将不再产生天价滞纳金,岛城交警部门已

经完成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之前尚未缴纳的“天价”滞纳金罚款单也将失效,将根据新规定进行处罚。

    市民张先生去年10月因为乱停车收到了六张罚单,因为忙于工作,他没及时去交罚款,等到今年3月初去办理驾驶证年审的时候,才发现平均每张罚单滞纳金达900元以上!令他叫苦不迭。

    根据以前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没有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因实际执行中不少当事人因为各种原因延迟缴纳罚款,造成加处的罚款数额远远大于原处罚款数额。

    但张先生的罚款单4月1日再交罚款的话,就可以省4000多元钱了。据青岛市交警支队宣传处副处长周江波介绍,根据4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修订版),驾驶人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被开罚单后,因各种原因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仍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这就意味着,“天价”滞纳金今后将不会再产生。周副处长介绍,目前,青岛市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的调试工作已经完成,4月1日之后,系统将按照新规定中的要求,处理驾驶员罚单所产生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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