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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长的“点金术”--渝规划局原局长腐败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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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13:29:38 瞭望东方周刊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房地产领域已成腐败“重灾区”,一些新鲜而隐蔽的腐败门径,很快为某些决策者熟练运用

    47岁的蒋勇,对自己的死缓判决表示不上诉。

    作为2008年曝光的重庆规划腐败窝案主角,在卷

入其中的8名厅级干部中,身为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的蒋勇,涉案金额最高,宣判最迟。

    蒋勇曾在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司任职,1999年调任重庆,担任重庆市规划局副局长,2002年晋升正职。

    在这个城市里,蒋勇留下了看得见的痕迹---通过国际招标方式确定了渝中半岛城市规划方案;投资2.8亿元,建设了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城市规划展览馆。这两项业绩颇受好评。

    但同时,隐蔽的“点金术”,也让他的仕途戛然而止。

    身为规划局长,蒋勇与情妇唐薇一起开办“规划咨询”公司,为房地产商调增容积率、改变用地性质。透过72本厚厚的卷宗,在1796余万元贿金中,法院认定蒋勇单独受贿只有181万元,其余的1615余万元贿款,都是通过唐薇开设的规划公司获取。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不久前对此案宣判,蒋勇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唐薇因受贿罪获刑15年。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日前在看守所采访了蒋勇、唐薇,揭开了“点金术”的黑幕。

    没有专业人员的咨询公司

    相识于1998年的蒋勇和唐薇,在2002年确定情人关系。今年39岁的唐薇离异后独自抚养女儿,认识蒋勇前做瓷砖生意。“同情唐薇的不幸遭遇,想帮助她们母女过得好些。”蒋勇说。

    蒋勇“帮助”唐薇母女的方法就是,帮助唐薇开公司。

    2002年9月,在蒋勇的帮助下,唐薇成立了重庆嘉汇置业顾问有限公司。这家连一个专职或兼职的规划编制人员都没有的“皮包公司”,却顺利取得了丙级城市规划资质等级,主要从事建设工程咨询代理及项目策划、规划咨询、规划可行性研究。

    嘉汇公司成立之初,“生意”并不很好,但很快就在重庆房地产业内赫赫有名,有着“调规搞不定的,就找唐薇”的声誉。

    蒋勇与唐薇的“点金术”相当隐蔽,招数繁多:

    招术一:调高容积率,明码标价收取多家房地产公司规划咨询费。

    “容积率”是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越高,可出售的房屋越多,调高容积率是可以带来巨大利润的“魔术棒”;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却与居住舒适度成反比。

    2005年初,重庆某物业公司向规划局提出申请,欲将某房地产项目容积率由0.71提高到5,但市规划局复函予以否定,原因为其位于迎宾大道景观规划范围的用地容积率不得大于2.5,位于这一范围以外的用地容积率不得大于1.2。该公司并不死心,随即请托唐薇到市规划局协调关系,并与唐薇约定按容积率3.0做参照,上调容积率后,建筑面积每增加1平方米支付唐薇20元。在唐薇的帮助下,调规不到半年便顺利通过,项目容积率上调至4.2,该房产商如约支付了唐薇140万元规划咨询费。

    据调查,2004年12月至2007年12月,蒋、唐二人先后通过嘉汇公司,帮助多个房地产项目上调容积率,收受贿赂710余万元。

    在看守所里,蒋勇告诉本刊记者,唐薇从这个公司所赚取到的巨额利润,并非正常经营和劳动所得,都是利用他手中的权力交换而来。

    招数二:对开发商违法建筑以罚款形式通过规划验收。

    2003年,重庆一开发商擅自将其开发的“华园”项目部分架空层改为商业门面,未能通过规划验收。2004年3月,该集团董事长委托唐薇协调此事,唐薇接受请托并与其约定收费约15万元。在蒋勇的关照下,同年4月,市规划局研究后决定以最低罚款形式---即按每平方米100元罚款,对该项目通过了规划验收。建筑总面积144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仅交纳14万余元罚款,便补办永久性规划手续,变身商业门面。

    招术三:改公园绿地为开发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大肆敛财。

    2004年底,重庆某高尔夫球场房地产开发公司向重庆市政府申请,将其项目内部分生态公园土地和紧靠高尔夫球场边的土地共计1350亩,进行房地产开发,未获批准。2005年,该公司总经理请托唐薇到市规划局进行用地性质的调整。在蒋勇的协调下,2006年4月,该公司调整土地性质规划申请获得批准---171亩生态公园调整为商业、居住用地,270亩体育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该公司支付唐薇25万元咨询费。

    局长“规划”,情人“点金”

    不仅房地产开发商抢着跟唐薇做规划咨询生意,连一些政府建房也得找她。

    2007年,重庆某园区管委会在修建办公楼时,用地性质需从绿化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为确保调规方案顺利通过审批,该管委会向唐薇支付了9.4万元咨询费。

    随着房地产业的高企,蒋勇、唐薇不再甘心于规划咨询生意,开始利用规划大权直接涉足房地产开发。2005年,他们成立了重庆瑜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薇任法定代表人。

    蒋勇向唐薇提出,可将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某小区的地块性质,由绿化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供瑜然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瑜然公司并无实力,便找到重庆市利丰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合作,双方签订的联建合同书上白纸黑字写明:“项目首期开发工程由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瑜然公司出资100万元,负责将该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综合用地、容积率在6以上,占有该项目49%的利润;利丰达公司出资1900万元,负责项目建设,占有该项目51%的利润。”

    随后,在蒋勇的协调下,“瑜然星座”项目取得了建设经济适用房工程土地使用权,其地块性质调整为居住用地,容积率为6,并办理了开工建设规划手续。仅此一项,二人可直接获利653万余元。

    经查明,在通过“咨询”、“合作”等获利1615万元之外,蒋勇还以帮助取得规划手续、调增容积率、调整用地性质、提高土地使用强度等形式,单独收受钱物181万余元。

    重拳整治旧灾区

    面对判决,蒋勇和唐薇均未上诉。

    蒋勇十分悔恨:“我对不起家庭,也害了唐薇,并伤害到一些同事。”

    但唐薇却表示:“规划咨询业务很多人都是这样在做,都没有事,我不过是跟蒋勇有情人关系,法律就重判我。如果我没有这层关系,法律拿我也没辙。”

    2009年初,刑法修正案扩大了受贿罪的适用范围,将非国家工作人员也纳入犯罪主体。修正案中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根据数额分别处拘役到7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正是据此对唐薇作出了判决。

    房地产领域已成腐败“重灾区”,一些新鲜而隐蔽的腐败门径,很快为某些决策者熟练运用。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和房屋拆迁中的腐败问题,并非重庆规划腐败窝案一例。

    重庆市监察局副局长杜黎明表示,应该从制度完善、加强关键岗位领导的思想教育、加强监督三个方面来着手。他认为,关键是要对规划和国土的一些监督法规进行细化,针对官员容易出问题的关键环节设置“闸门”,如明确规定划拨土地原则上一律不允许改变用地性质,对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一般不允许调整,如果确须改变或调整,必须向省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这几个关键管道管住了,房地产领域的反腐将有大效果。”

    据悉,《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违纪违法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已正式出台,违反法定程序修改或擅自修改经批准的容积率等规划内容,情节严重者将予以撤职处分。

    同时,重庆市政府还连出监管重拳,分别对土地出让、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作出限制性规定。

    在土地出让方面,重庆决定改变过去主要由国土房管局一家单位内部会审的做法,实行多部门集体研究决策,由监察部门对整个供地行为进行监督;在对控制性详规的调整方面,冻结了将非居住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限制对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的调减;同时规定,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并经市政府同意,禁止将公共绿地调整为其他用地。

    因重庆规划腐败窝案“落马”的另外7名厅级干部

    重庆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47岁,受贿966万元。2007年12月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重庆渝中区委原副书记郑维,50岁,受贿120万元。2007年12月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重庆沙坪坝区原副区长陈明,41岁,曾任重庆市规划局建筑管理处联络员、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处处长,受贿76万余元。2007年12月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重庆市侨联原主席罗静虹(王政之妻),47岁,曾任共青团重庆市委副书记、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受贿5万元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08年3月4日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

    重庆九龙坡区原区长黄云,47岁,受贿232万元,2008年11月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原副局长王斌,57岁,受贿163万余元,2008年11月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重庆市规划局原副局长梁晓琦,51岁,受贿1500余万元,2008年11月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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