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早晨,市南区龙泉路一自发早市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商贩间的争执:商贩称城管在他不在现场的情况下,私自打开了他的车门,并拿走了他的秤和三笼活鸡,事后还发现少了5000元现金,而且城管在执法时,既未录像,又没有开暂扣物品清单 ;而对此,城管部门表示,事发时商贩在场,执法录像不是硬规定,整个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并没有违法之处。到记者3月31日发稿时,商贩被城管扣的活鸡已领走,虽然因死了一只鸡,享受到了少罚20元的待遇,但商贩仍表示,要为他莫名其妙丢失的5000元钱讨说法。
商贩说
早市上摆摊遇城管
据来自平度市灰埠镇的当事商贩潘先生介绍,3月29日上午7时许,他在龙泉路一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摆摊,叫卖活鸡,碰到城管队员过来执法,其中一名城管队员走到他跟前,责令他把活鸡收起来。见此情景,他赶紧收摊,将活鸡和秤都抬到了车内。
接下来,潘先生准备离开,可由于车停在停车场内,他需要先交停车费。于是他向停车场收费管理处走去。可他在交费时,听到后面有人喊:“快回去看看你的车吧,被城管拉开了。”闻听此言,潘先生立即往回跑,“当我回来时,四五个城管队员已经把我的车门拉开了。见此情景后,我上前阻拦他们,可惜没用,他们还是把我的三笼子活鸡和一个台秤拿走了。”
商贩声称少了5000元
潘先生说,他承认未经批准在这摆摊不对,但对城管队员的执法方式,他不能理解。“他们既没有拍摄执法过程,也未给我开出暂扣物品清单,就把东西都搬走了。”
潘先生表示,他感到更为气愤的是,在城管执完法后,他放在车内用报纸包着的5000元现金不见了。“那是我准备周一回去拉货时的一笔款,就放在驾驶室前方的小抽屉里。”潘先生说,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是城管队员拿走了那个纸包,但钱的丢失与城管执法有关,因为当时非常乱,周围围观的人也很多。
死了一只鸡少罚20元
潘先生称,事后他立即开车到了市南城管八大湖中队,然而,他到达之后得到的答复是:“周末不上班,等周一上班后再来处理。”
“我当时就急了,鸡都是活的,等到周一,死了咋办?”潘先生说,他当天到相关的投诉部门进行了投诉,但得到的答复都是周一上班后才能处理。
3月30日上午,潘先生来到了八大湖中队。该中队栾队长以其没带身份证为由让他下午再来。下午,带上身份证后,潘先生再次来到了八大湖中队。为了他的鸡,他交上了100元罚款 ,接受了处罚。在交罚款时,栾队长告诉他,考虑到死了一只鸡,少罚20元。对于丢失的5000元,栾队长说他们队员都没看见,并建议潘先生报案。
“其实事发后我报了案,但公安部门说这种事没有证据无法立案。”潘先生无奈地说。
城管说
队员确实暂扣了活鸡
3月31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南城管八大湖中队。中队长栾继荣表示,八大湖中队确实在3月29日这一天查处了潘先生的活鸡、台秤等物品,并且对他进行了100元的罚款,但是城管队员描述的事情经过跟潘先生的说法有些出入。
栾继荣说,事情发生时他本人并不在场 ,是中队的另外4名工作人员进行的现场执法,根据执法队员的汇报,当时执法队员确实是打开了商贩的车门把活鸡没收了,这是在商贩在场的情况下。
“从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到扣他的东西,这中间有大约10分钟的时间。事先我们已经给他预留了足够的时间让他收拾东西离开。我们很理解商贩的难处,并不想扣他们的东西,但是他一直在现场不走。”栾继荣说,执法队员认为,潘先生是想等城管离开后继续卖活鸡,所以就没收了他放在地上的台秤。
“像他这样无证宰杀活禽的更要严格执法。”栾继荣说,当时潘先生见到自己的台秤被城管队员没收了,就上前争夺,双方发生了冲突。见状后另外
几名城管执法队员就打开潘先生的车门,没收了车里的活鸡。
回中队后开出了清单
针对潘先生质疑的城管队员没有当场开没收物品清单,栾继荣解释说,按照规定暂扣东西确实应该现场开清单,但当时双方产生了冲突,场面比较混乱,城管队员把查扣的物品带回到城管中队后,给跟随城管一起前来的潘先生开出了清单。
执法录像不是硬规定
至于执法过程中没有录像一事,栾继荣说,并没有规定要求城管每次执法都要录像。“整个中队有10个队员,只有一台录像设备,不可能人手一台,也不能保证每次执法都录像。”
而对于潘先生丢失5000元钱一事,栾继荣说,当天潘先生就找到城管说他丢了5000元钱,但4名执法队员都说自己没看见,城管已经建议潘先生向派出所报案。
栾继荣说,整个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队员并没有违法的地方,如果潘先生对执法有意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李志波 王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