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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嫖娼被抓谎称是无业人员 反状告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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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07:02:12 今日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丽水一公务员被行政处罚后状告杭州公安

    年轻警员出庭作证时脸都红了

    早报讯 现场没有发现安全套,也不曾支付嫖资,算不算构成嫖娼?丽水公务员施文在被杭州警方以嫖娼行政处罚后,以

对其处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将杭州上城区公安分局告上法院,要求对方撤销对其做出的(2009)第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判令警方向他赔礼道歉。

    杭州上城公安分局的执法民警昨日出庭作证,称亲眼看到施文在桑拿包厢里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同时认为施文恶人告状,意在混淆是非,侥幸逃避处罚。

    副局长曾谎称

    自己是无业人员

    “我们是事后才知道他是政府某部门的副局长。”警方人员在法庭上说,施文被抓到嫖娼时一直隐瞒其真实身份,并谎称是农民和无业人员。行政处罚决定书寄出一个多月后,施文任职的当地纪检部门到杭州调查,警方才得知他们处理的是外地来杭的丽水某县安监局的副局长。

    今年1月14日,杭州警方组织警力对娱乐场所进行春节前清查,湖滨派出所的周警官和两名同事进入辖区的中山国际大酒店检查。

    “推门进入3号包厢后,眼前的场景让我一下子懵了。”周警官出庭作证时说,当时包厢里灯光明亮,他看到自己右前方床上一男一女正在苟合,年轻女子头朝里平躺、男子上位背对着门。

    周警官比较年轻,出生于1984年,记者注意到,出庭作证时,他脸都红了。

    周警官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时说,他大概一分多钟后才镇定下来,赶紧给同事打电话,包厢内的一男一女则急着四处找遮羞的东西。

    “当时一男一女蹲在床边,男的只穿一条内裤,女的身上则仅裹着一条浴巾。”前往包厢支援的方警官说,到中北国际酒店时他与同事各有分工,周警官负责查包厢,另外一名女同事控制服务台以免有人给包厢通风报信,他刚去停车。

    之后,他们一起将施文和卖淫女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

    被拘10天

    走出拘留所告公安局

    施文说自己在派出所被铐了一晚后,第二天又被强制带到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艾滋病性病检查及DNA鉴定。对此,警方表示这是依据相关规定对涉嫌卖淫嫖娼人员进行体检。

    施文认为构成嫖娼重要的是要支付和谈妥嫖资,他说自己当时找服务员只是普通的按摩放松,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而且根本没有谈到嫖资的问题。

    “是警方在做笔录时,自作主张把"做完到总台结账就是了,不用谈价"加上去的。”施文说,“他们诱导我只要承认与服务员有过性行为,罚500块就可以马上放出去。”施文在法庭上说他因此违心在笔录上签字了,没想到警方认定其嫖娼,并对他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

    施文说在走出拘留所之后,马上给杭州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的纪检监察部门写信、投诉并反映情况。

    反映无果后,今年3月2日,施文聘请律师将上城公安分局告上法院。

    按摩还是嫖娼

    现场没找到安全套

    “警方连关键的物证安全套在现场都没有找到。”施文的辩护律师强调,按警方的说法当时有亲眼目睹施文与卖淫女发生性关系,而且两人自始至终都在警方控制之下,执法民警也表示当时包房的灯光较亮,按常理应该在现场找到并查扣安全套。

    警方则表示卖淫嫖娼是以金钱交易发生性关系为前提,而施文与卖淫女事先就嫖资已经达成默契,出示的被查获卖淫女证言中提到,桑拿包房一个钟是190元,加一个钟加80元,如果发生性关系则是500元,卖淫女可以从中提成200元。卖淫女说这是人家告诉她的,但对方是谁,卖淫女没说。

    施文和代理律师指出,警方出示的证言只是警方认定的卖淫女从一无名无姓者口中传出来的,无名无姓者是否与酒店桑拿中心有关也不清楚,而且事后警方没有对中山大酒店桑拿中心进行处罚,这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施文与服务员之间不存在卖淫嫖娼行为。

    法院经过近3个小时的审理后,没有当庭对本案作出宣判。(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通讯员 尚法 记者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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