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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今年扩大公务员招生范围 高中生也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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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4-01 06:55:25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今起开始报名,4月26日笔试

    2009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今日起开始报名,全省共招聘9600多人。 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聘2563人,足足是去年招考人数(986人)的两倍多!更

值得期待的是,广州市也同期招考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542名,报名工作将持续到4月7日16时,笔试定于4月26日进行。

    非粤常住户口学士以上才准报考

    此次公务员录用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区报考)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学历)以上人员公开招考。

    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支一扶”大学生年龄放宽2岁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但年龄不应超过35周岁。

    当警察须具相关能力35岁可报考

    公告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在18-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3月31日划线计算。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2005年以来在招考公务员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者,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省直机关及直属机构采用网上报名

    记者从广东省人事厅获悉,包括全省省直机关、公检法系统以及各市在内,此次共招9600多公务员,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聘2563人,广州市招聘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542名。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1日9∶00至4月7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9日16∶00。各市报名时间及方式请查阅各市招考公告。

    ■亮点

    “三支一扶”报考可加3分

    由广东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加分申请。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请于4月24日至25日到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206房办理加分申请。

    高中生也可报考少数职位

    记者粗略统计,省直单位及其直属机构(含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共提供2500多个职位,招考对象面向社会人员及应届毕业生。在招考条件上,要求考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不少。在一些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对于考生的学历要求也有所宽松,特别是市级单位的招录,符合条件的高中生也可报考。

    与几个月前的国考和市考相比,本次招考的门槛明显低了许多,这无疑给考生提供了更大的机会。

    报考方式

    考生须注意省直与各市报考方式的区别,本次报考中,省直及多数市职位招录是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个别市采用现场报名或是网上报名、现场拍照、确认缴费。 报考市职位的考生须仔细阅读所报市的招录公告,确认报名方式及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招考年龄

    本次招考的对象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3年3月31日至199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年龄以3月31日划线计算。

    职位网址

    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

    市招考职位:查阅各市招考公告(见公告“报名点一览表”)。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招考人民警察职位:查阅广东人事网()、广东公安网()。

    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招考职位:以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详情请查阅广东组织工作网()。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加考《法律基础知识》科目。其中,《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法律基础知识及应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参考用书为2005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

    2009年 4 月26 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下午:02∶30—04∶00 《法律基础知识》

    ■温馨提示

    每位报考者只报一职位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名词解释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记者 文安 实习生 郭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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