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上午,由甘肃省检察院指定兰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处的该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受贿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47岁的张畅钰系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人,2008年10月1
在法庭上,张畅钰辩称:“他(指程某)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公诉人问他:“在事发后这么长时间内,你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将5万元退还给程某,为什么没有退?”张畅钰回答说:“事后多次想退还时却始终找不到程某本人,因此钱一直放在我的办公室。”他的辩解,引发了旁听席上一阵笑声。
经过审理,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