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红 通讯员 袁榕 李光斌) 三名无业青年,没钱花竟想歪招,拿着手铐冒充警察敲诈钱财,最终锒铛入狱。近日,四方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某和李某、王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八个月,其中被告人赵某和王某不得假释。
据了解,2008年9月,赵某和李某想找假证贩子办二代身份证,但囊中羞涩。正在发愁之际,赵某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对李某说:“用我这副手铐铐住办假证的人吓唬他,不仅不用给钱,还能敲他一笔,再说办假证是犯法的,他也不敢报警。”李某点头应许,听到他们谈话的王某也参与其中。此后一段时间内,三人采用此种方法疯狂敲诈假证贩子,由于假证贩子知道办假证涉嫌违法,所以他们都选择忍气吞声。
之后,警方根据线索,将赵某等三人抓获,三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了通过小广告的联系方式约贩卖假证人员外出交易,见面后强行给其戴手铐、以将贩卖假证人员送至派出所为由索要钱财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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