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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多方面入手优化侦查监督工作
 

青岛新闻网 2009-03-26 13:44:28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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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侦查监督活动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将释法说理、以人为本、化解矛盾纠纷的执法要求融入侦查监督工作的方方面面,通过“三个100%”措施,为维护首都稳定和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100%细化不捕理由说明书

    “你局于2008年6月15日提请批准逮捕杨某、薛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二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证据不足,具体理由
如下:……”这是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周丽娜写的一份近2000字的不予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记者注意到,这份说明书中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犯罪构成及法律依据、逮捕的必要性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充分分析论证。

    “以前写的可没这么细。”周丽娜说,“现在市院将此项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制中,要求所有的不予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必须详细说明理由,使提请机关或者移送部门充分明了不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不捕决定信服,减少不必要的复议复核。”像这样内容分析详尽的说明书,目前已在北京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受理的所有不捕案件当中全面应用,释法说理率达100%。

    “积极开展不捕案件释法说理工作,一直是北京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的工作重点。”北京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张新宪向记者介绍。对于不捕案件,北京市检察院要求各级院抓住重点向公安机关进行分析说理。同时,检察机关还对有被害人或举报人的案件,实行不捕理由告知制度,即在作出不捕决定时,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将不捕理由告知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及举报人,耐心听取被害人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法律宣传、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对人身财产受到损失的被害人及时告知合法救济途径,努力减少当事人一方的涉检上访,增进社会和谐。

    100%听取嫌疑人辩解和供述

    今年1月13日,延庆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干警张恒春到延庆看守所提审盗窃、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嫌疑人程某,听取他的辩解和供述。在案证据显示程某犯罪时已经年满16周岁,而讯问时程某称自己的实际出生日期为1993年3月29日,父母为了让其早上学,在户口登记时把实际出生日期提前了一年。

    程某的辩解是否属实,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罪与非罪。张恒春立刻向领导汇报并向程某父母及邻居认真核实,初步查明程某的辩解属实。为此延庆县检察院依法对程某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强证据的意见,并跟踪监督查证情况。后公安机关经过补充侦查,证实程某确实尚未满16周岁,最终防止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2008年初,北京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审查逮捕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听取工作的意义、内容、程序、注意事项。一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通过听取避免发生错误逮捕累计达20人,发现了40起违法侦查线索,获得了26条检举揭发线索。

    立案监督案件100%有回音

    2008年10月8日,“十一”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控告人杨运超早早来到崇文区检察院侦监处,向办案人张建刚、张红鞠躬致谢。原来,2007年8月28日,他在崇文区永定门火车站附近被犯罪嫌疑人米某持刀将其右手刺伤,经崇文区公安分局法医临时检验鉴定为轻微伤,该局以“尚未构成轻伤”为由不予立案。杨运超不服,反映到崇文区检察院。

    张建刚、张红受理这一立案监督线索后,立即向公安机关了解该案办理情况,并根据有关规定联系杨运超重新进行伤情鉴定,最终得出杨运超伤情不低于轻伤的鉴定结论。2007年12月21日,崇文区检察院书面通知公安机关对米某立案侦查,并多次到公安机关了解案件进度。2008年3月17日,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米某,后米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立案监督案件“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他们在认真开展审查和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于不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及时发出立案通知或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同时及时将案件办理情况反馈给案件当事人;对于同意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除了认真撰写案件报告外,还认真做好息诉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抗上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就是要在侦查监督各项工作中做好证据、法律、法理的分析,耐心细致地进行解释、劝说工作,力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国公正执法的楷模、曾荣获“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称号的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方工说。

    短评

    理念更新赢得执法公信

    “三个100%”措施的背后,是司法理念的更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注重以人为本,讲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需求,更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新目标新要求。这些执法理念的更新,贯穿于北京市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办案全过程,有效地提升了他们的执法公信力———100%细化不捕理由说明书,既可以有效减少案件不必要的复核复议工作,又能有效提升检察机关不捕决定的权威性。100%听取嫌疑人辩解和供述,既能够有效避免机械执法,又在最大限度上防止了冤假错案的发生。立案监督案件100%有回音,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又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对抗的可能。(作者 赵晓星 周红 萧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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