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头狱霸是监狱里、看守所里可恶、可恨又可悲的人物。人们从《水浒》中林冲、武松坐牢时的遭遇,从云南晋宁农民李荞明惨死于看守所里的“躲猫猫”,认识了此类人物。很可怕的是,在有的牢头狱霸背后,时隐时现公安干警的身影。
牢头狱霸不除,监所不得安宁。而要治住牢头狱霸,先要从严治警。前不久,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公安部明确了态度,采取了措施,地方也跟了上来。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3月19日发布 新闻: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出台了六条警规,其中对存在牢头狱霸的监所,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云南出现的晋宁县看守所牢头狱霸致死在押人员李荞明的“躲猫猫”事件、蒙自县一民警开枪杀人等事件。为整肃警风,云南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严格有关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 其中很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凡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物降一物”,纵容乃至指使牢头狱霸欺负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的,可能是监所里的公安干警;牢头狱霸最怕的人,也是公安干警。把牢头狱霸同监所的违法乱纪公安干警挂起钩来,是有事实根据的;强调从严治警,也是治住牢头狱霸的根本措施。通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牢头狱霸就是难缠的“小鬼”,他们的恶行令人发指。有些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或被拘留时,竟然被牢头狱霸非法施以暴力,百般凌辱,有的惨死于拳打脚踢之下。如果不是相关监所的公安干警玩忽职守,牢头狱霸是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占山为王的。
按说,维持监狱、看守所里的秩序,主要靠公安干警,但很不应该的是,有些监狱、看守所的干警把权力“下放”给了牢头狱霸,将那里维持秩序乃至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了,对其恶行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甚至明白地唆使其作恶。而这些人中,不乏心黑手毒、蛮横霸道的地痞、流氓以及“黑道人物”。这些“人渣”折磨起人来,残忍而又隐蔽,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恶行,严重践踏了国法,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败坏了政法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形象。
还要看到,总会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想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奖励或减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干警利用他们去监视、检举揭发其他犯人是对的。监狱、看守所本来就是一个鼓励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地方。但要明白,在那里不准胡来,绝不容许人欺负人,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的合法权利特别是生命必须受到切实保护。
依法治国,很重要的一条是从严治警。公安干警必须严肃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想想公安部的明确态度,看看云南省公安厅的明文规定,有必要提请公安干警注意,小心牢头狱霸砸了您的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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