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集中办理,整合到位。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办会同各相关部门按照“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依法整合归并部门内部行政许可职能。设置代表本部门集中统一办理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行政许可服务科室,所需人员从相关行政许可服务职能科室现有在编人员中择优调剂。
二是实行集中入驻,授权到位。与招商引资相关、与群众联系密切的部门调整后的行政许可服务科室,整建制进驻市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实行在行政许可服 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各部门对行政许可服务科室充分授权,各窗口首席代表具有承办本部门窗口即办件的许可权、承诺件的协调指挥权,可代表本部门组织联合许可服务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许可服务,签署联合许可服务事项会签意见等权限。
三是实行统一登记、统一收费。设置综合窗口和统一收费窗口,进一步完善“登记、许可、收费相互分离”。对许可服务事项中承诺件、联办件在综合窗口实行统一登记,便于对受理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所有许可及服务事项,依照法律、法规需收费的,在统一收费窗口缴纳。按规定需减缓免的,必须出具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市长或市长签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缓免申请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负责每月将减缓免情况汇总上报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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