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感染当癌治医院成被告
老人得知“得癌症”后放弃治疗8天后去世 子女以误诊误治为由将黄岛这家医院告上法庭
事件回放 医院称癌症 老人放弃治疗
据王老太的女儿周女士介绍,2007年6月17日,73岁的王老太出门时摔倒,导致左腿骨折,被送往黄岛区某医院治疗。院方为王老太做了手术,术后第四天,王老太的左大腿出现肿胀并开始发高烧。“医院认为俺母亲的骨折处出现了感染,此后,院方又为俺母亲做了切口引流手术,但俺母亲的高烧一直不退,腿部也肿得越来越厉害。”周女士告诉记者,当年7月17日,院方通知他们,经过引流切片检查,医院诊断王老太骨折感染原因为甲状腺癌转移到腿骨所致。
“俺母亲竟患有癌症,我们全家听到这个消息都吓坏了,我们先后带母亲到青岛和济南两家大医院进行检查,都没有检查出母亲腿部有癌细胞。”周女士告诉记者,此后他们将检查结果通知了黄岛这家医院,但该院医生还坚持自己的诊断意见。“此后,俺母亲的病情继续加重,连说话都困难了,黄岛这家医院的医生告诉我们说,俺母亲体内癌细胞已经开始扩散。在感觉患了癌症康复无望的情况下,俺母亲放弃治疗回家调养,结果于当年8月5日病重去世。”周女士说,在料理完母亲的丧事后,他们以院方“误诊、误治”为由,将医院告到法院。
司法鉴定 医院存在不足或过失
记者了解到,去年春天,中国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对“黄岛某医院为王老太治疗过程”进行了鉴定,鉴定意见书显示:医院闭合性手术感染为医疗过失,发生感染医院负有一定责任,存在不足或过失,但从整个病例发展来看,这一过失与王老太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意见书认为,院方对王老太甲状腺癌骨转移的诊断依据不足,说明院方存在诊断不准确的问题,医院在诊断王桂兰过程中存在过失,参与度为20%。昨天,院方代理律师当庭表示对意见书没有异议。
原告律师 院方应负主要责任
“对意见书的认定结果,我们不能接受,我们认为医院最少承担80%的责任。”周女士的代理律师范正田告诉记者,是医院的误诊导致患者及家属放弃治疗,致使病情没有得到及时控制,因此他认为院方应负主要责任。“如果俺知道母亲的腿部感染不是癌症引起的,就是倾家荡产也不会放弃治疗。”周女士说。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该医院办公室主任,她表示不了解详情,可以找相关知情人员给记者打电话解释一下。但直到记者发稿时,一直没有接到医院方的电话。记者 赵玉勋
家住黄岛区龙泉河东社区的王桂兰因左腿骨折被送到黄岛区某医院治疗,结果导致感染,医生认为感染是由甲状腺癌转移到腿骨上造成的。此后,王老太的病情逐渐恶化,她感觉康复无望,就放弃治疗回家调养,8天后因病情恶化去世。王老太的子女认为是院方的误诊导致母亲耽误治疗死亡,因此将医院告上法庭。昨天,黄岛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将在近期对此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