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3日下午,长沙的唐女士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河西支行告上法庭。唐女士的14000元钱,被不法分子套取磁条并窃取密码后从ATM机上取走的。银行对唐女士的赔偿要求一直推诿,一怒之下她将银行告上法庭。
针孔摄像头
读卡器
昨日下午,长沙的唐女士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长沙河西支行告上法庭。
事情缘起半个月前,当唐女士到ATM机上取钱时,发现卡里的14000元不翼而飞,调看银行监控录像后发现,钱是被不法分子套取磁条并窃取密码后从银行的ATM机上取走的。
警方认定“被盗”,但与银行协商过程中,银行却以“被诈骗”为由对唐女士的赔偿要求一直推诿,一怒之下她将银行告上法庭。
卡未离身,存款不翼而飞?
“我的钱呢?”3月11日晚上十点左右,唐女士在金星大道茉莉花酒店的建行ATM机上取钱时,发现卡上的余额仅剩1113.73元,其中还有1033元是前两天单位才发的工资。
确定自己没看错后,唐女士赶紧拨打建行的客服电话,客服告诉她账上的14500元已于8日晚被人分8次取走。ATM取款记录显示,取钱地点是五一大道上某农业银行的ATM自动取款机。
“那个时候我肯定没取过钱,而且银行卡一直在我身上,密码也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唐小姐意识自己的钱被偷了。她突然想起自己3月8日晚上7点50分左右曾在建行河西支行分理处的ATM机上取过钱,难得是这里出了问题?
“当时我按取款机屏幕显示的操作流程取了500元,还特意看了余额,卡上还剩1万4千多块钱。”卡未离身,自己也没取过钱,钱难道不翼而飞?
监控录像全程记录被盗过程
唐女士当即拨打110报警。3月12日上午,在望月湖派出所干警的陪同下,她来到建行反映银行卡存款被盗情况。
办案民警与该行工作人员一起调看了唐女士3月8日晚取款前后约一个小时的监控录像后发现,当晚7点20分左右,两名身穿黑色羽绒服,用帽子遮头、手挡面部的嫌疑人在该行ATM机安装监视器等作案设备后迅速离开。
大约半小时后,录像记录了唐女士的取款过程,她离开后不久,两名犯罪嫌疑人立即来到该ATM机上进行操作,但当时并未取钱。
13日上午,唐女士又跟随办案人员来农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调查取证,并查看了8日晚上10点左右的ATM机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两名嫌疑人戴着羽绒服帽子,用手遮住脸分别在两台ATM机上取款,其中一嫌疑人分8次取走了唐女士卡上的14500元。
通过与建行录像的比照,办案人员确定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正是两个多小时前在建行河西支行ATM机上安装非法装置的人。
“被盗”VS“被诈骗”? 双方将对簿公堂
3月11日,望月湖派出所出具立案决定书,明确指出该案件为“被盗”,唐女士也多次向银行出示警方的立案决定书,可银行方面坚持认为这是一起“被诈骗案”,称“要等警方结论”后才能答复。
“钱存在银行里被人偷了,却被算作诈骗,那钱存在银行里有什么意义,不一样是不安全吗?”唐女士的朋友显然对银行这种说法表示不满,她认为,银行应该对储户的存款负起监管责任,既然ATM机上装了摄像头,又拍到嫌疑人安装非法装置的举动,银行应及时处理。
“从3月12日开始,我一直本着协商态度与银行积极沟通。”唐小姐说,“但建行河西支行并没有积极跟警方沟通了解案情性质和侦破结论,而是一直推诿,我不得不用法律保护自己。”
昨日下午,唐小姐已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讼,负责办理此案的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胡龙律师称:“这是湖南省首例因银行卡在ATM机上被盗将银行列为被告的案例。”(作者 杨博智 周清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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