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06年湖南长沙县退休干部老吴家的三层小楼被挖土机挖成了“空中楼阁”,原因是老吴家与拆迁公司谈崩,不满拆迁补偿数额。三年过去了“钉子户”老吴家依然孤守着自己的房子。
三层小楼变“空中阁楼”
2006年6月27日早晨,老吴从床上起来,走到自家院子里被吓了一跳——门外的水泥路不翼而飞!这个三层小楼像一个空中阁楼一般悬在半空,那几台挖土机仍像往常一样四处转悠。
老吴一抬眼,发现老友郭老师从下方经过,他大喊:“老郭!我下不去了!我还没吃早饭。”郭老师买来2个馒头用力向上扔给老吴。从这一天开始,在这偌大的空坪里,老吴一家人像一个孤独的战士,就这样占据着四五米高的“峭壁”与周围的一切对峙着。
老吴家有两株开得红彤彤的月季,每每谈到这里,他会有些得意——“院子里种了很多橘子树、月季、板栗,这些树刚种下时,只有食指粗。”2008年10月16日晚,老吴家的围墙被挖倒,一棵直径近40厘米的大树被连根挖断,橘树也差不多尽毁,留下两株月季甚是扎眼。
【变迁】房子无水无电靠蜡烛照明
老吴和老伴都是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离、退休干部。1988年,老吴一家人搬进了新家,后经扩建改造,占地575平方米。1999年,老吴通过长沙县国土局申请土地登记,拿到了标号为“长(国)用(99)号字第100号”的土地证,并在同年办理了房产证。
2005年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扩建,当年11月,老吴家收到了长沙县房产局发来的拆迁通知书。很快,老吴与学校方聘请的拆迁公司人员见了面,开始商讨补偿款事宜。按照规划,老吴家房子所在地将于2009年底成为崭新的学生实习训练基地。
3月19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规划建设实习训练基地的地块上已长出杂草,一侧的新图书馆却即将竣工。读了几年书的学生、工地工人、教员们都知道——老吴家与拆迁公司谈崩了。“我们要求是赔偿现金52万,再加学院南校区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但学校方最后在那套房子的问题上纠缠不清。”老吴说,老伴在谈判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后来又诱发偏瘫,只得去了深圳小女儿家养病。这一去,房子就无人看守,被人拆了栏杆、窗户,有目击者看到,老吴家中的物什被人用卡车拖了满满一车走。
老吴跟老伴只得从深圳返回,家中已经断水断电。“我们只好在子女家住了一段时间,后来接到通知,说如果房子长期不住人将被视为闲置房产,有可能被拆除。”老吴说,他跟老伴又搬了回来,每天走过21级由砖块搭建的、陡峭逼仄的楼梯打水,入夜则点蜡烛照明,如厕就在房子后方的空地解决。
【纠缠】一个不断膨胀的财富泡沫
在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记者采访了参与前期拆迁事宜的朱姓工会主席。谈及此事,他也是不断摇头。“关于房屋的补偿我们是伤透了脑筋,老吴家不断加价,学院无所适从。”朱介绍说,与老吴家一墙之隔的是学院新建的教学楼,因为拆迁受阻,教学楼只好修改规划。“后移了近5米,看起来歪歪的。”
朱告诉记者,2005年,第一次给房屋评估价格为47万,老吴家要求再补偿一套现房,谈判不拢。后学院进行了第二次评估,价格为52万多,并且愿意再补给老吴一套房子,但老吴家又要求将补偿提高到65万元。2006年国庆期间,学院与老吴家进行了第三次协商,学院院长亲自上门,但老吴家又要加价,要求补偿80万元。“2007年,学院领导决定咬咬牙解决此事,请了评估公司定价为104万,当时院长‘拍板’——一次性拿110万出来补偿。”朱说:“满以为这次应该没问题,谁料到老吴的女儿放出话来——低于200万根本不谈!”学院一干负责人告诉记者:“主要是吴家的子女态度坚决、坐地起价。”
【意外】土地证无效,可能只赔59万?
一次意外的发生使事件峰回路转。学院副院长万江明告诉记者,他在去年5月接受拆迁工作后,在与国土资源部门商议此事的过程中,突然发现老吴家的房子居然不属于学院红线范围内!
这意味着,与老吴家协商的主体变成了长沙县国土资源局。而国土局在复查此事时发现,20年前,老吴家的国土登记手续存在严重错误,将本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老吴家错划为划拨国有土地。老吴家的土地证是无效的!
长沙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老吴到过省、市两级部门,长沙市分管该项工作的市领导也对此事进行过批示。3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正式形成了一份赔偿方案,不日将上报至主管部门审批执行。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送达撤销老吴国土证的通知,按照程序,将恢复老吴家“集体土地身份”,然后经省政府征用,最终将按《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处理此事。
方案中最终确定:老吴家的补偿款为673274元。但如果老吴没有按期腾地的话,将扣除按期拆迁奖金48800元,如果老吴诉至法院而又最终败诉,还将另外支付4万元诉讼产生的费用。“换句话说,老吴如果继续坚持下去的话,有可能只能拿到59万元。我们将于近期送方案到他们手中。”
可是,一对年逾8旬的老人旷日持久的“孤守”,仍然看不到任何结束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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