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于庆国因犯受贿罪被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在判决书上显示,于庆国实施的11起犯罪,都是瞄准该市通化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总夏建东。于庆国索要、收受的钱财数额高达数百万。
据通化市纪委有 关人员介绍,该案是金田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总夏建东多次举报后,由通化市纪委调查后移交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
日前,通化市有关部 门正准备对判决书所列,2005年末,于庆国以需要到大连投资为由,索取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夏建东价值人民币3209872.00元的九套住宅楼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司已经张贴拍卖公告,并列出清单。
据悉,在此之前,夏建东已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改变一审判决,返还被于庆国强行索要的属于金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现金和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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