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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食安办开展“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青岛新闻网 2009-03-18 13:47:00 市南区商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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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创建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区”工作深入开展,区食安办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消费与发展”主题,于3月15日,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商贸、工商、城管以及中山路街道办事处、中山路商会和街区老字号商户代表,在百盛商厦门前开展了“放心消费在市南”暨“3·15”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有广度。活动累计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内容涵盖《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消费
者权益保护条例》等与群众食品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有工作人员作现场讲解,增强了群众的消费安全意识。

    维权有力度。活动中,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和区工商局的相关工作人员答复了消费者的消费咨询,普及了维权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

    影响有深度。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而且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市电视台及多家报刊媒体给予现场报道,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强化了商家诚信经营的责任意识,对构建诚信经营、安全消费、依法管理的市场环境,巩固和提高全区食品安全水平,实现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保民生、保稳定、保增长”的发展目标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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