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带着一岁零两个月的女儿到超市购物,购物车翻倒,孩子摔成十级伤残。虽然半年过去了,但消费者和超市因为赔偿金额迟迟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据山东省苍山县的张建鹏介绍,2008年7月30日19时许,他接到妻子的电话,说女儿在超市里摔伤了,他赶紧赶到超市,发现女儿正在妻子怀里大哭,头上出了血,一辆购物车倒在一旁,购物车前面少了一根支撑横棍。经苍山县人民医院诊断,孩子头皮挫伤,颅骨骨折,在 医院住院治疗十天,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
原来,当天下午,张建鹏的妻子带着女儿张琼文在县城一大型购物超市购物,在入口处随手推了一辆购物车,将女儿放在购物车上就进了超市。逛到水果区张建鹏的妻子挑选捡苹果时,突然听到女儿的惨叫声,回头一看,推车倒在一旁,女儿满脸是血。
张建鹏说:“事情发生后,超市一位姓管的副经理闻讯赶到医院,并垫付了1000元现金,但后来关于医药费、误工费等问题,超市迟迟不给解决。事后还称这1000元是个人好心垫的。”2009年3月9日,张建鹏带着女儿,拿着病历来到苍山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鉴定女儿张琼文的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该超市的管副经理解释说,首先他们承认事情是发生在超市,也承认他们有责任,但是对责任的认定有异议,认为孩子才一岁多,又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孩子的父母有监管的责任,同时建议张先生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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