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3月16日讯16日,市南区燕儿岛路片区第二块拆迁区域汕头路2至10号(双号)开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记者了解到,本次拆迁货币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10600元,共涉及501户居民,115户签订了货币补偿协议,有152户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第一天签订协议超过50%。
“提前五天就在这排队了,就为了选个好房。”16日上午,记者来到汕头路2号4号楼2单元102户现场拆迁办公室时 ,拆迁居民已经把整个拆迁现场围了个水泄不通,拆迁居民赵女士告诉记者。据了解,此次拆迁补偿采用货币补偿和房屋补偿两种方式,货币补偿价格是每平方米10600元;按照规划,汕头路2号到10号的双号区域被拆除以后,将会建起多座高层,其中,居民回迁房集中在汕头路南端,有62平方米至140平方米等多个不同户型。异地房屋补偿的房源为泰州路改造地块新建高层商品住宅、海岸路2号(原国棉一厂)新建高层普通商品住宅、洛阳路12号新建高层普通商品住宅、同德路73号新侨花园新建高层商品住宅。
市南区拆迁指挥部相关人员告诉记者,除了原有的10000元临时过渡费和面积奖励外,按照该片区房屋的新旧还有一部分速迁奖励费:上世纪70年代及以前建成的房屋按200元/平方米、80年代建成的房屋按300元/平方米、90年代建成的房屋按400元/平方米、2000年以后(含2000年)建成的房屋按500元/平方米计发。
此外,考虑到汕头路拆迁区域范围内有不少老年人尚未找到合适的过渡房,经市南区旧城改造指挥部会议研究决定,被拆迁居民今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可以在2009年4月14日之前搬家腾房。回迁安置位置最好的房源,要按照居民搬家腾房的顺序号优先选择。(记者 刘玉彩 通讯员 周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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