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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拖欠公积金要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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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03-16 12:57:5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3月5日讯  昨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王书坚副市长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活动时的网友热帖做出回复,通过“民生在线”平台及时向网民反馈最新信息。

青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书坚做客《民生在线》网谈栏目活动结束后,对网民的答复仍在进行。尤其对于当天没来得及答复的网谈热点问题,我市各有关职能部门迅速做了分解,积极主动地推进能够解决的热点问题的落实解决。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立刻对职责范围内的网友提问进行归类调研,分解到职能部门迅速落实,提出具体解决方案,积极给网友回复。

在网谈中,有网友提问:“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已经拖欠正常离职的员工一年多的公积金,请问如何解决?企业要生存, 职工也要生活呀!盼回复!”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立刻展开调查,并作出答复:2008年澳柯玛自动商用设备有限公司已有职工反映过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的问题,我中心到单位进行调查落实,情况属实,并责令单位尽快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2009年1月13日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22,902.00元,缴至2006年5月,对剩余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已报送补缴计划,争取早日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资关系后,单位未补缴欠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携带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解决反映的问题。联系电话:83096797。(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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